【明報專訊】原定今年初出台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延至上周三(5月6日)開始接受申請,為期3年,政府同時就計劃作出適度調整,包括放寬補地價時限及「凍結期」等,筆者樂見當局回應社會建議,並期望在官商民合作下,能最快速且有效地釋放新界私人土地潛力,紓緩短中期房屋需求。
根據發展局最新文件,政府就先導計劃細節作出了調整,包括將項目的公營及私營房屋分割成兩個獨立地盤處理,取代同一大廈「混合發展」方式,目的是清晰劃分日後管理及維修責任;其次,容許部分進度良好的個案延長補地價程序時限6個月,即由原定的18個月延至24個月;就未能完成簽訂契約修訂或換地協議的個案,有關再申請原建議要在及後5年遭「凍結」,惟當局考慮到此舉變相剝削業權人發展土地的權益,或因而對申請計劃卻步,故將「凍結期」由5年放寬為3年,以增加計劃的吸引力。
申請門檻高 難吸引更多業權人參與
筆者對於先導計劃正式啟動,以至上述的調整表示歡迎,但注意到計劃訂定的申請門檻頗高。首先,政府就多類地域範圍「落閘」,若農地是位於新發展區、新市鎮擴展項目、郊野公園及指定生態敏感地帶等均不符合申請資格。即使合資格並成功獲批,還須完成多項法定及地政程序,包括城規會改劃及地價協商等,期內又設有時間限制,可謂「過五關、斬六將」。
對於社會有批評指放寬是等同向發展商讓步,筆者反而認為,假若不稍作調整及放寬限制,估計難以吸引更多業權人參與,如此下來,計劃可能淪為紙上談兵,難以落實推動。
事實上,過往本港不少大型房屋項目如美孚新邨及太古城,均是採用公私營界別合作的模式推行發展,不單能提供大量住宅單位,亦有足夠條件營造優質居住環境。當刻面對龐大的公營房屋需求,若單靠政府獨力負責發展,不論時間、質量也未必能達至最高成效,若要額外增加公務員體系以處理公營房屋加大供應,也未必符合成本效益。
故是次先導計劃正好能利用私人市場的力量、資源和效率,補足政府的工作,讓官、商、民合力加快促成短中期公營房屋供應,同時釋放現存土地的發展潛力,達至多贏。
筆者更期望,當局在公營、私營及首置部分單位的分配上能預留彈性,審時度勢,適時檢討計劃細節;同時,在相關農地周邊的基建規劃及落實工序上加以配合,提升發展密度,增加項目吸引力,務求與4至6年半內把農地轉為熟地以供建屋的目標一致同步。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謝偉銓 銓之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