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買家在疫市下入市,近年透過近親轉讓「甩名」或公司股權轉讓來慳稅個案增多,朱寶琼指,兩類方法法律上可為買家減低釐印稅,而後者程序相對複雜。
現時本港居民以個人名義首次購買住宅物業,須繳付從價印花稅,應付稅款介乎100元至樓價4.25%;惟持有物業再購入其他住宅則要付15%住宅印花稅。因此近年親屬轉讓「甩名」,自製首置身份,或公司股權轉讓買樓慳稅個案上升。
公司股權轉讓複雜 需逾1個月
朱寶琼指,「近親轉名」法律程序上較為簡單,程序與平時買賣相同,提交關係證明文件、首置聲明書,交予稅局審訂,同時會簽訂一份合約轉讓契據,一般約1個月可完成手續。
而公司股權轉讓來成交個案相對更多,因為購入股權的相關稅只涉0.2%,慳稅程度明顯,但手續的複雜性高。
律師樓要處理買賣物業手續外,同時買入物業,要為買方就公司進行調整,包括財務調查,會有會計法參與、調查交稅及財務安排紀錄是否合法。因此公司股權轉讓買樓,程序和合同都相當複雜,需時逾1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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