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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門戶非易事 樣樣都要錢

2019-10-04    經濟日報
持續約4個月的反修例風波愈演愈烈,家人朋友因政見有別,造成撕裂割席,貌合神離。 有一個兩代家庭,一直相安無事,下一代亦已工作若干年。然而因為今次反修例風波,女兒和媽媽出現顯著分歧和立場,凡看到相關新聞影片時,兩方各執一詞,爭論情況愈來愈嚴重,作為中間人的爸爸左右做人難。 近日,女兒萌搬走念頭,打算自行租屋住,周圍問價物色單位,打探租樓行情後,感自立門戶非易事,樣樣都要錢。 承擔日常開支雜費 女兒睇中一個單幢樓開放式單位,優勢是鄰近港鐵站,月租約1.1萬元。第一筆租樓開支約3.3萬元,要先交上期和按金,這筆3.3萬多元開支,足夠去1、2次外遊;離開母親家園後,自己家園日常開支雜費就要由自己一力承擔,水電煤和上網費等經常性開支平均約1,000元,連同租金每月住屋開支約1.2萬元。 反觀,女兒過往只是付數千元予母親作家用,又食又住,倘自組家園,租屋開支較家用多出一倍,小數怕長計,日後廁紙、洗頭水、牙膏、汽水和即食麵也要自己出錢買,無形中會增加一些難估算的開支,打亂女兒儲蓄計劃。 此外,女兒亦考慮另一個方案,不租全層樓,改租劏房,原來劏房租金也不便宜,約百餘呎的劏房單位動輒6,000餘元,且周圍環境仍不大理想,所以女兒暫未決定租樓訂案,搬還是不搬也是未知之數。 上述忽發奇想的租屋個案只是個別社會問題,當計過數,女兒亦會三思而行,不會草草行事。 撰文 : 蘭茜 欄名 : 樓市放大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