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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收地遇挑戰 難解公屋斷層

料於月中公布的施政報告將主力推房屋政策,有團體倡透過《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建屋,惟收地時間冗長,動輒逾10年時間,且要面對3大挑戰,包括法律挑戰、居民反對以及人手問題,即使動用這「尚方寶劍」,仍難解公屋斷層。 近期社會有意見,倡議政府透過《收回土地條例》大規模收地興建公營房屋,認為有助釋放土地,填補短中期公營房屋土地供應的問題。 《收回土地條例》規定,由於收地前必須要先確保收地目的是「公共用途」(public purpose),因此在展開收地前需要先由規劃署、房屋署等相關部門進行規劃程序,包括諮詢區議會,及城規程序。 在確立公共用途之後,將由特首及行政會議討論並同意,便會開始刊憲,其間收地公告的副本會交予土地的註冊業主,給予1至3個月通知,並作出賠償,最後土地業權就會復歸政府所有,並由相關部門清場及發展。 元朗橫洲計劃 共需13年 引用條例收地到底需要多長時間?本報翻查過去10年的政府憲報所見,共有5個收地興建公營房屋的計劃,由刊憲日子到項目落成或預期落成日期,平均需要7.1年時間,最短是火炭駿洋邨,僅4年時間,而時間最長的個案則為屯門欣田邨,由09年刊憲收地至去年落成,花了9年時間。 上述只是由收地至項目入伙所需要的時間,還未包括收地前複雜的規劃及諮詢時間,以駿洋邨為例,雖然只用了4年時間收地及興建,但政府在收地前便花了5年時間進行規劃,加上收地的面積只有2萬多平方呎,阻礙比較小,而實際整個計劃所需的時間便達9年。 至於元朗橫洲第一期的計劃,涉及3.5公頃的收地,由政府2012年開始研究計算,去到預計2024及25年度落成,先後合共需要12至13年時間,因此相信一般收地建公屋的計劃,亦需要逾10年時間發展。 值得留意的是,由於收地難免觸及土地業主的權益,以至有居民、租戶受影響,若果出現土地業主或發展商作出反對,繼而展開司法覆核,有機會拖慢了項目發展步伐,增添了發展變數。而農地上的居民住戶的抗爭,亦可能妨礙了清場過程,過去紫田村的收地亦曾出現居民抗爭及提出司法覆核的個案。 由此可見,盡管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但收地時間冗長,倘大規模收地,可能引起的司法覆核挑戰增加,因而拖長收地時間,難以解決短期公屋供應短缺問題。(系列一) 撰文 : 余敏欽 報道系列 : 收地條例解碼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