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1
經濟日報
唐榮早前文章提及,重推租置和首貸等房策,無疑要「打倒昨日的我」,近期有政黨建議特首林鄭月娥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推出大型公屋重建計劃,啟動未有安排的19條屋邨重建研究,是否又要來一場推倒重來?
經民聯倡 大型公屋重建計劃
經民聯估計有關重建可提供達20萬個單位,比原有單位多逾兩倍,可處理現時公屋輪候冊上一半的申請。不少屋邨內的校舍已空置多年,更有一些空置的舊工廠,建議研究利用有關用地,先興建接收屋邨,再集中安置重建屋邨其中一兩座的居民,待大廈所有居民遷出後,再拆卸重建,重建後再安置另一兩座居民,以螞蟻搬家模式推進重建。
何文田邨可以說是採用類似的方式,前身為政府廉租屋邨,1997年,政府在舊何文田邨的其中一個休憩球場公園,改建成一座40層的和諧一型大廈,分批搬遷住戶和清拆舊公屋。
另一種拆遷像蘇屋邨,舊的蘇屋邨分兩期清拆,涉及居民約5,000戶,受重建影響的原蘇屋邨居民分別調遷至2008年上旬建成的長沙灣元州邨二、四期,與2011年中建成的長沙灣工廠大廈重建的公屋。
不過,唐榮翻查長遠房屋策略報告,由於社會不斷有建議公屋大型重建,但連續三年的報告,包括2016、2017及2018年均有章節認為重建公屋不可取,如果啟動重建,又如何交代打倒三年相同的結論?
房策報告 連續3年指不可取
2018年的報告提到:「重建計劃雖然在長遠而言可增加公屋供應,但短期內會即時減少可供編配予輪候公屋人士的單位數量。這是由於原本可供編配予公屋申請者的單位,須改為用於安置受重建影響的租戶。縱使重建可增加單位供應,然而往往需要數年方可完成,因而會延展公屋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在目前公屋需求殷切以及公屋輪候時間較長的情況下,大規模的重建計劃並不可取。
房委會會繼續按2011年制定的「重建高樓齡公共租住屋邨優化政策」,就個別屋邨考慮應否重建。根據該政策,房委會會基於四個基本原則考慮是否重建個別屋邨,即樓宇的結構狀況、修葺工程的成本效益、重建屋邨附近是否有合適的遷置資源,以及原址重建的潛力。
另外,自2005年起,房委會開始實施「全面結構勘察計劃」,以助確定是否符合上述前兩項原則。該計劃主要是確定高樓齡的公共租住屋邨的樓宇結構是否安全,以及評估為持續地保存該些樓宇15年或以上所需的修葺方案和其經濟效益。房委會亦一直落實各個項目,以更新和保養公共租住屋邨單位和公共地方的狀況。
附表是公屋樓齡分布圖,36年樓齡以上公屋有19.2萬個單位,港府在公營房屋供應上會否動這方面的腦筋,10月中施政報告或會分曉。
撰文 : 唐榮
欄名 : 專家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