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明報
【明報社評】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劏房戶有增無減,凡是有助紓緩基層住屋需要的舉措,總是做比不做好,昨天再有發展商宣布借出土地興建過渡房屋,對輪候公屋家庭始終是好事。政府提出大幅增加過渡房屋,期望3年內合共提供1萬伙,官員當然樂見有人出手協助達標,然而這些「借地」或「捐地」做法,治標止痛作用很有限。香港增加土地供應,要靠高效和有系統的造地機制,當局必須迎難而上,不能有「交差」心態。政府表示會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興建公營房屋,發展商應多予配合,當局亦不能因為發展商幫手多建一些過渡房屋,就在其他方面放軟手腳「投桃報李」。
借出土地建過渡屋
發展商助政府「達標」
土地房屋供求嚴重失衡,是香港社會深層次矛盾之一,不滿發展商予取予攜「賺到盡」的批評時有所聞,「地產霸權」之說不脛而走。以往政府未有積極造地,導致土地房屋供應嚴重不足,私樓樓價飈升,公營房屋供應亦年年未能達標。根據最新數字,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接近5年半,當局將「3年上樓」承諾,說成是「3年有第一次揀樓機會」,不過是「搬龍門」。
政府造地阻力重重,增加公屋供應步履蹣跚,政府最新《長期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將十年公屋興建目標調低,更加深了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的憂慮。香港正值多事之秋,處理深層次矛盾提上政府議事日程。過去數月,先後有大型發展商宣布「捐地」或「借地」,興建社會房屋或過渡房屋。繼新世界發展和恒基地產之後,會德豐地產亦宣布,以象徵式租金向非牟利機構借出逾50萬平方呎土地,年期8年,盼可提供逾2000個過渡房屋,讓6000個家庭受惠。
數以萬計基層家庭遲遲未能上樓,被迫蝸居劏房,今年《施政報告》提出,3年內提供1萬個過渡房屋單位,作為權宜之計。發展商願意借出土地,伙拍社企提供過渡房屋,對於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當然是好事,起碼居住環境要比劏房好;對於政府來說,有發展商相助,要達到1萬個單位的目標,當然也較易達標,然而必須指出的是,這些發展商的土地,本來就屬於已知的潛在土地供應,無助解決短中期至少800公頃土地缺口,何况發展商「捐出」或「借出」的土地,其實亦相當有限。
本港四大發展商恒地、新地、長實和新世界,擁有逾億平方呎(超過1000公頃)新界農地儲備,當中以恒地最多(約佔45%),其次是新地(約30%)。早前新世界宣布「捐出」300萬平方呎農地,相當於其農地儲備約17%,折合約28公頃土地,面積相當於1.5個維園,惟除了天水圍3幅合計2.8萬平方呎地皮外,其餘暫未有具體落實時間表,所謂「捐地」其實亦不涉及業權轉讓,而是以象徵式租金長期出租農地。至於恒地借出的43萬平方呎土地,只相當於其新界農地儲備1%左右。今次會德豐「借地」規模和安排,與恒地的相若,借出年期只有8年,對於紓緩房屋問題,平情而論只屬聊勝於無。
發展商有否「假公濟私」
政府須負起把關角色
發展商相繼「借地」「捐地」,背後是否有機心盤算,外界有很多揣測,有人認為發展商除笨有精,現在借出一些缺乏基建的閒置農地興建過渡房屋,要求政府提供道路等配套,十年八載後發展商取回土地使用權,就可以連同鄰近地皮一併發展起樓;有人則懷疑「借地」「捐地」涉及政治考慮,諸如回應內地媒體的囤地指控,又或與政府提出積極引用收地條例有關。
發展商不是慈善機構,「賺到盡」手法屢惹詬病,指望他們突然沒有私心,是自欺欺人,問題關鍵不在於他們有何動機盤算,而是政府有沒有好好為公眾利益把關。發展商的「借地」「捐地」安排,會否是「假為公真濟私」,政府有責任留意,確保資訊公開透明,以便外界監察,若發現有瓜田李下之嫌,當局應該主動提出,不能隨便慷納稅人之慨,在提供基建配套方面,變相明益發展商。
解決土地房屋問題,必須有一套高效的造地機制,這比起發展商幫手多建數千間過渡房屋,來得遠為重要。今年初土地小組報告提到,發展棕地和新界農地是短中期必然選擇。政府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即公私營合作開發農地),明年初才推出,各方反應如何仍是未知之數,既然政府表示會更積極引用收地條例興建公營房屋,便應該說到做到,不能畏事避難。發展商願意「借地」「捐地」是一回事,倘若政府有實際需要,就應放膽收地,發展商若是真的以社會福祉為念,也應多予配合,不應一味想着如何「賺到盡」。如果政府因為發展商幫手興建社會房屋和過渡房屋,便在收地等問題上「放軟手腳」,將是本末倒置,社會不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