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明報
【明報專訊】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全港有逾121萬人自置物業,當中有約34%仍未完成償還按揭貸款。雖然金管局規定銀行批出按揭貸款時,須確保業主每月供款不多於收入的五成(資助房屋為四成),並設有壓力測試,已直接淘汰經濟收入能力相對差的家庭,但即使符合條件,供樓負擔仍然沉重。再者,不得忽視的是全港有逾117萬人租住物業,在今天市况下,租樓支出往往不比供樓少。據去年一份全球物價報告指,香港打工仔的薪酬水平在全球排名十大不入,人均收入約1.88 萬港元,但租屋成本卻蟬聯全球第一,兩房單位平均月租約2.89萬港元,兩者疊加後,拖累總體生活質素處於世界中下水平。
正因為私樓租、售價高昂,與市民負擔能力嚴重脫節,現享極低租金的公屋住戶也欠缺誘因往上流,坊間不少人更戲稱寧願減人工、甚至辭職,也要保住公屋資格,同時,輪候冊上逾26萬宗申請繼續對「上樓」翹首以盼,公屋「旋轉門」未能奏效。
既然政府對公屋租金與家庭入息比例可以訂定在不超過10%,其他房屋類別(包括私樓)的住屋開支,又是否同樣可以訂定在一般市民可接受水平內呢?
一般來說,國際認同的供樓負擔比率約為30%至35%,特區政府又會否制訂全面的住屋開支比例目標,包括將資助房屋及私樓住戶的住屋開支在既定的年份內佔收入比下調至35%呢?當住宅供應續增時,可考慮進一步下調相關比例,反之,當住屋開支超過相關目標比例時,就要着力增加供應,藉以平衡供求,調整市場價格。房屋是生活必需品,筆者期望,政府從供應着手、制訂長遠政策,除了追求單位的數量,亦要着重居住環境和生活的質素。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謝偉銓 銓之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