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光村」是「要有光」社會地產「三部曲」第三階段,將會建設多個社區配套,租金亦沿用視乎租戶負擔能力釐定。「要有光」行政總裁余偉業表示,冀透過光村讓低收入家庭有機會提升個人發展,並推動社會探討更多房屋發展模式。
「光村」是繼「光房」及「光屋」後,「要有光」第三種社會地產項目,最大特點是由發展商直接捐地及協助發展小型社區,故除了房屋外,亦會建設社區措施,例如興建兒童遊樂設施、本地小店、文化創意場地等,同時將提供幼兒託管服務,冀凝聚家園意識和促進鄰里關係。
余偉業指出,項目講求多重效益,讓低收入市民滿足房屋需求外,亦讓其能提升個人發展。
新世界執行副主席鄭志剛稱,發展社會房屋重量又重質,除了盡量提供較佳硬件外,軟件亦有所配合,包括舉辦文化創意活動,全面發展創意社區,而該項目亦會邀請本地年輕建築師設計,透過其創意予基層住戶有「家」的觀感,並藉此支持年輕人發展。
天水圍「光村」的租務政策與以往項目相若,租戶不會實行輪候制,而是主要透過社工轉介,至於租金會跟市價脫鈎,根據個別租戶的負擔能力釐定,租住期最多三年。余表示,過往有部分租戶未住滿已有能力遷出,流轉率是百分百。新世界評估流轉因素後,料該「光村」項目能讓一萬人受惠。
「要有光」自二〇一〇年起從事社會地產,目前在全港十五個地區提供逾一百個單位,奉行租客發展為本理念。新世界於二〇年已跟「要有光」合作,透過周大福基金會捐款,復修及翻新深井紗廠的職員宿舍,創立光屋,總樓面面積二萬多呎,共有四十五個單位。
據了解,今次「光村」亦由該基金會撥款協助部分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