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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2, 2025 星期一 大致多雲 19° 78% 強烈季候風信號

新地:政府收地 應視作最後方法

社會上有倡議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建公屋,新地(00016)執行董事黃植榮,強調集團從無囤地,收地應視作最後方法,應先透過協商、增加密度釋放土地,反對收回已規劃為私樓的用地。 新地擁有大約300公頃的新界農地,屬於本港其中一個擁有最多農地的發展商,僅次於恒地(00012),佔全港農地數目約3.6%。 2/3農地已改劃中 其餘零散 黃植榮強調,新地囤地並不是事實,並解釋現時其擁有的三分之二的農地,已經在不同階段的改劃過程當中,其餘三分之一,則由於面積較細,仍然在併購階段,所以尚未能申請改劃,形容如同市區收購舊樓「買兩個街號都唔可以起樓」,需要併購至一個合理規模才可以發展。 同時,新地在過去3年,就約900萬平方呎的農地,轉換為總樓面達800萬平方呎的住宅地,將會提供1.5萬伙。 面對近期的收地爭議,黃植榮指出,收地是一個嚴肅的問題,資本主義對土地、產權是非常重視,屬於資本主義的基石(conerstone),並強調根據《基本法》第105條維護對產權的保護,而英美國家的收地條例寫明需要有凌駕性的公眾利益,才能夠收地。 「收地是否最好方法?唯一方法?」黃植榮認為,應視收地為最後方法,在之前應該採用協商、土地債券、土地重整、增加密度或者土地共享等不同方法。他舉例,20年前新地興建沙田小瀝原帝堡城,當時集團3幅地皮與政府換地,其中一幅建成帝堡城,而其餘兩幅地則作公屋或居屋發展,認為現時都可以採用。 新地認為,若果是已經規劃上確立作公營房屋的土地,包括在洪水橋、粉嶺北發展區,有5至7幅規劃作公營房屋的用地涉及集團的農地土地,在社會和諧的考慮下,集團願意配合收地,但強調不能夠在收地之後將用地重新推出市場拍賣。 至於已規劃為私營房屋或者商業用途的土地,則應該尊重基本法對私人產權的保障,包括新地持有的三分二農地儲備均已進行規劃,將強調反對收地。 至於餘下三分一尚未展開規劃的農地,黃植榮指,因為分布零散,更加不應該強收。 應加快基建 增新界地積比 要求為解決房屋土地,黃植榮認為,政府應作出改革,包括成立由司長領導高層次委員會,統計分散在地政、規劃、運輸及環保等各部門的權力,設立工作KPI(指標)。 政府亦應該加快基建,提高新界土地地積比率。「新界地方你迫我以0.2倍、0.4倍(地積比率)發展,是否地盡其用?」黃植榮指,昔日沙田、屯門新市鎮地積比率3倍至5倍,都是很理想的規劃。 撰文 :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