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6
經濟日報
政府推出第四輪紓困措施,可惜地產代理業卻未能受惠。到底多輪紓困措施是否真的能夠令香港人受惠?
就今次第四輪紓困措施而言,筆者對其中幾項想提出一點意見。首先是水電津貼,今次紓困對象主要是非住宅用戶,換言之是針對食肆及零售業,水費方面每一個非住宅用戶可以減免75%,上限2萬元,排污費上限為12,500元;電費方面,每一間非住宅用戶可減75%,每月最多減5,000元,為期四個月,也即上限為2萬元;換言之,零售店每間最多可獲4萬元津貼,食肆加上排污費則最高可獲52,500元津貼。
分期繳稅費時失事
政府出手其實比李嘉誠基金會的每一間店6萬元津貼為低,差餉方面,政府寬減本年度第四季的非住宅物業差餉,上限加碼到5,000元,但一般租約差餉大部分由業主支付,因此寬免非住宅物業的差餉對租客商鋪經營者其實未能受惠,惟有寄望良心業主,將寬免的差餉退回給租客,一起共度時艱。
繳稅方面,合資格人士可以向稅局提交文件,申請分期繳交,筆者認為這項措施是最失敗的,因為納稅人如果有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稅務貸款,年息也只是約兩厘。假如納稅人向稅務局申請兩萬元稅款免息分期,所涉及的利息成本也只是四百元,但現在政府卻要納稅人繳交文件,又要稅局職員花時間審批,簡直是費時失事、浪費公帑。因此筆者建議政府,如應繳交稅款在某一個金額以下(例如10萬),便可以免提交文件不用審批,這樣便可以簡單直接幫助到有需要人士。
最後,政府推出連續多輪的紓困措施,受惠各行各業,包括運輸業、旅遊業、酒店業、飲食業、零售業以及金融業(今次豁免證監會持牌人一年牌照費),但唯獨地產業,如地產代理持牌人,卻完全沒有任何受惠於多次紓困措施,這對近4萬名地產代理持牌人來說的確有點失望。期望政府在下一輪紓困措施能顧及地產代理業。
撰文 : 謝順禮 嘉興地產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