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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銓:精簡公營房屋行政流程

【明報專訊】現時一般公營房屋項目在「熟地」上由籌建至落成,大約需時5至6年,當中包括一至兩年時間進行規劃及設計,涉技術研究、公眾諮詢、擬備規劃大綱等,然後需約半年時間進行招標工作,另約3年半建造地基連同興建上蓋工程,若涉及複雜的環境及工程,所需時間或更長。 雖然房委會的公營房屋項目已廣泛採用新建築技術及機械,包括擴展預製組件使用範圍、採用更便捷的物料及部件等,以省卻建造人手,縮短安裝及施工時間,然而,在施工前所涉及的行政流程,也有必要優化及精簡,所謂的行政流程,除了審批文件及圖則,還涉及政府部門和機構之間的協調。 房屋相關部門職能重疊 過去有份參與制定及推行公營房屋計劃的不同部門或機構,一直被認為定位欠清晰、職能重疊,以致在訂定工作先後次序上存在困難。如現時公營房屋計劃下的出租公屋、居屋、以至近年的綠置居,主要由房委會負責制定及推行,房屋署則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同時又為運房局提供支援,處理有關房屋的政策和事務。 對公眾而言,單是房委會與房屋署的角色已很模糊,同時,屬非官方機構的房協又會不定期與房委會聯合推出資助出售房屋項目,規格與售價略高於居屋。 此外,在推行及管理房屋事務相關的工作上,尚牽涉其他不同政府部門,如地政總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土木工程拓展署等。惟單看負責覓地的規劃地政科、與負責建屋的房屋科分開由兩局(發展局及運房局)處理,且直屬不同司長,會否容易產生協調問題或各自為政呢? 精簡架構 簡化審批 隨着公營房屋的供求愈趨失衡,未來5年公營房屋落成量只有約10萬伙,較目標仍欠約5.7萬伙,當局要加快供應,關鍵之一是如何簡化前期的行政流程,包括規劃、研究至審批等工作。事實上,筆者於上一屆立法會任期也提倡要精簡發展項目的審批制度,惟至今屆政府已兩年多才能推出第一批措施,主要是私人項目,反觀公營房屋卻尚未有相應的措施,實應從速檢視。 另外,長遠而言,面對日益龐大的公營房屋規模,避免體制膨脹及政出多門,適時檢討及精簡房屋組織架構,避免職責混淆、架牀疊屋也是必須要的。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 [謝偉銓 銓之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