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經濟日報
近月多個2016年熱賣的新盤,額外印花稅禁售期先後屆滿,二手成交開始增多,但當中不乏內部轉讓以統一業權的個案,交易金額往往僅數萬甚至數千元,令市場出現不少超低價個案。
例如東涌東環3B座中層2房單位,實用面積484平方呎,2015年初由兩名業主聯名購入,兩人分別持有千分之999份業權,以及一千分之一業權。去到上月底,其中一名持有千分之一份業權的業主,以7,000元售予原持有999份業權的聯名業主,令單位業權統一。
捆綁大手客 優先認購更慳稅
這類業權分配極懸殊的個案經常出現,最誇張是將軍澳海翩滙一個車位,本月中以300元易手,原來賣方僅持有車位一萬分之1的業權,車位市值300萬元,賣方以300元將萬分之一業權售予真正業主,持有49.99%的業主,另外50%由其妻持有。業界笑言,價值300萬元的物業買賣,律師大約5,000元,合約價值高16倍。
其實香港人以聯權持有物業的現象十分普遍,只是一般以長命契形式持有,即持有人不分割物業份數,當中有一方離世,另一方自動擁有全部業權。只有合資投資物業的合作夥伴才會按投資金額多少來分割擁有業權,或者繼承家族遺產時,才會按人數平均分割業權。
不過,近年市場出現的極端業權分割方式,並不是合資炒樓,而是近年新盤市場獨有賣樓及收票制度的副產品。因為近年絕大多數新盤賣樓均優先讓大手客揀樓,認購數量愈多,買到心水平盤的機會愈大。不少地產代理將數名互不認識的客人捆綁成大手客,由於大手客必須聯名持有單位,被迫組成「大手客」的陌生人只有互相持有對方小量業權份數。
以上述海翩滙個案為例,一對孫姓夫婦及一名陳姓投資者合組大手客,於2016年9月以2,207萬元購入海翩滙3個單位,平均呎價13,153元,屬於平價單位。而其中有兩個單位孫姓夫婦持有99%業權,陳姓投資者持有1%;另一個2房單位業權分配則相反,陳姓投資者持有99%業權。由於大手客有優先權選購車位,當孫姓投資者購入車位時,僅分拆0.01%業權予陳姓投資者。
回看當年海翩滙發售,首日發售535伙,收票9,280張,超額16倍。當中大手客A1及A2組共錄得272張票,A1(買3伙)佔42票、A2(買2伙)佔230票。翻查項目的註冊數據,有大約40伙是這種互相持有對方單位1%或0.1%業權的個案。而當年有5個地產代理合組大手客購入5個單位,但並沒有聯權持有該批單位,最終被發展商揭發,然後主動取消相關交易重新推售單位。
有資深地產代理指出,這種極端業權分配方式有兩個好處,其一是確保優先揀選心水單位;其二是可以慳稅。假設購入單位不足3年便進行統一業權,只須支付交易額10%至20%的辣稅,以上述東環單位為例,交易額7,000元,即使支付20%辣稅也只是1,400元。
倡加簽業權合約 減轉讓風險
不過,這種交換持有業權的置業方式也有其風險,就是買樓後其中一方身故,統一業權便出現一定難度。故有資深地產代理提醒,雙方最好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同時,加簽另一份轉讓業權合約,相關合約可存放在律師樓,額外印花稅禁售期結束後才正式登記,以降低風險。
撰文 : 唐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