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經濟日報
雖然社會事件尚未平息,但香港要走下去還有好多事不能拖不能遲,不管甚麽時候,重中之重還是土地房屋。10月的施政報告,毫無疑問焦點跑到放寬按揭保險上,但土地房屋也是時候大步走下去。
機制須完善 公私樓供應並推
施政報告花了相當大的篇幅立定決心動用收回土地條例,特首提到會加快規劃,然後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和其他適用條例,收回三類私人土地作百分百公營房屋(包括公屋、「綠置居」、居屋)及「首置」和相關設施發展。
另一個重點是「土地共享計劃」,報告中提到,先導計劃善用市場的規劃和建造力量,可望盡早釋放部分政府尚未規劃和研究、但已整合業權的私人土地,加快短中期房屋供應。政府,會促成基建提升,以容許較高發展密度,並指明當中最少七成的新增總樓面面積,須撥作政府屬意的公營房屋或「首置」類別。土地擁有人為此要交出部分土地予政府發展該等房屋,而餘下土地可保留作私營房屋發展。土地擁有人會負責興建整個房屋發展項目所需的基建和其他社區設施,相關建造費用會從地價中扣減。有關計劃詳情,昨日有進一步公布。
有市場人士說,收回土地條例和土地共享計劃,是棍棒和蘿蔔並用,讓更多土地持有人加入土地及房屋的供應大計。唐榮認為土地共享有兩個關鍵點,最重要的,是這個計劃如果順利實施,又有公開公平審批及補價等機制,並非一面倒傾向公營樓發展,也不是遷就發展商作私人樓的興建,是公私營樓供應齊頭並進。
附表是唐榮參照發展局公布的資料,作一個推算,暫時放下補地價、哪幅地等等問題,只作一個「理想」的虛擬例子,發展商原有100萬平方呎地皮,只能建100萬平方呎樓面,如果500平方呎一個單位計算,可建2,000私人單位,如果可以充分利用,促成基建道路等,讓土地可以承載更多人口,便出現「共享」的可能性,100萬呎地建350萬平方呎樓面,公營樓的部分,原本沒有的變成有。
倡設顧問小組 勤解說增信心
500平方呎一個單位計算,政府取得175萬平方呎樓面,可建3,500伙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當然這個計劃不是要私人土地持有人「切肉還母」,如果共享後只有100萬平方呎樓面,甚至更少,相信沒有一個商家選擇,「共享」後,發展商取得175萬平方呎樓面,可建3,500伙私人樓。
換言之,由原來只建2,000伙私人樓,變成可建7,000個單位,公營私營各佔一半。當然這是理想的模擬個案,要做好游說和解說,讓社會公眾有信心,當中涉及另一個關鍵點—成立專責的顧問小組,可以就計劃運作及每宗申請是否接納提供意見,歷屆政府推動各種大計,經常在揀選小組成員時已經「斷正」,如容易涉及利益衝突等等,可以這樣說,對計劃的第一步信心,將由人選決定。
撰文 : 唐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