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5
星島日報
近來多了一手樓盤以招標形式出售中小型單位,透明度遠比公開發售為低,引來監管機構跟進和消費者委員會批評。連地產建設商會都表示關注,擔心此舉會招來政府進一步收緊對一手樓銷售手法的規限。商會昨日達成共識,非豪宅一手樓首批開售至少兩成單位,必須以公開價單發售,餘下八成單位仍留下灰色地帶。
發展商以招標形式賣樓,一向只用於豪宅等貴價交易。大戶豪客難求,又有相當議價能力,還可以借助專業人士評估單位價值,由發展商開出「一口價」的公開發售安排,並不適合,也毋須政府代為出頭保障買家利益。
不過,以招標形式出售中小型單位,比起公開發售有明碼實價的價單供參考,就令大眾買家處於嚴重資訊不對稱的地位,並且由發展商開價讓市民選擇,改為普羅市民開價供發展商選擇。
細樓都招標 透明度大減
政府規定一手新盤開售首批單位至少要達樓盤總供應量的兩成,最遲在售樓前七天要向公眾提供售樓說明書,對說明書和售樓廣告內容亦多作規範,示範單位要有尺寸和實際單位一樣的清水房供參觀,發展商又要備有成交記錄冊予公眾查閱。
在公開發售的情況下,發展商提供的折扣回贈等種種優惠,透明度亦相當高。市民買樓,有足夠的準確資訊和時間仔細考慮,要比較同區其他樓盤的價錢和優惠,亦相當方便。
不過,改為招標,市民格價困難大增,而且不容易掌握不同單位計及回贈優惠後的「折實」開支,雖然發展商會在標書內列明各種優惠,但是最後的成交記錄冊卻未必顯示,有的單位表面成交價和回贈折實價可能相差一成半,令市民用來訂價的參考價值大降。透明度降低,還提供機會製造樓價比實際為高的假象。
保障消費者 銷監會跟進
以往發生過發展商濫用內部認購機制買一手樓,以「擠牙膏」形成推售,示範單位經過美化,買家容易被誤導,現場安排又混亂,導致六年前政府立例規管,並且設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作為執法機構,發展商賣樓靈活性大降,還要冒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和監禁七年的風險。
現時部分發展商招標推售大批一手中小型單位的做法,與增加一手樓銷售透明度保障消費者利益背道而馳,銷監局已經要求相關發展商和代理提供資料,以作跟進。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不排除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措施,確保一手住宅物業的出售安排過程是公平及透明。
政府如果採取行動,例如在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時附加條款,一刀切禁止招標,連豪宅都受影響,將大增發展商賣樓難度。通常政府視插手干預為逼不得已才採用的最後招數,地產建設商會呼籲業界自律,其實也是業界避免政府進一步收緊規管的自保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