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一手空置稅後,政府與發展商又再就新盤招標手法出現角力,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直指個別新盤招標手法欠透明不理想,為免政府先出招規管,地建會昨急召會議,達成兩項沒法律約束力的共識,惟豪宅定義未釐清,令雙方角力仍延續。
免政府出招 地建會先發制人
對於近期一手樓招標成風,令政府亦關注有關情況,銷監局日前便指新盤出現不理想銷售手法,正跟進有關事宜。運輸及房屋局局陳帆亦表明,當局不排除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銷售公平透明。
為免政府再度出招規管一手樓,今次地建會先發制人,昨召開會議達成兩項共識,令人感覺地產業界「有做嘢」。
欠法律約束力 豪宅定義模糊
但事實上,共識至少有3個疑問未解決。首先,共識並非業界定下的賣樓指引,並沒有法律約束力,而地建會成員未必涵蓋全港的發展商,有部分近年進軍香港的中資發展商,未必是地建會會員,有機會不跟隨「共識」賣樓。其次是,至少2成單位作公開發售門檻太低,一個千伙大型新盤,只要200伙作公開發售已合乎要求,餘下800個單位仍採用招標賣樓,難以改善不透明情況。
另外,豪宅定義亦未釐清。到底是用地區、面積抑或樓價劃分?一個位於半山區的新盤,如果全屬細單位,是否歸類為豪宅?另外,倘以樓價劃分又如何界定?本港樓價起伏太大,假設用1,000萬元做分水嶺,10年前太古城未必屬豪宅,但今時今日莫說太古城,就連沙田第一城亦已屬豪宅,一個新盤如果涉逾千伙,較大面積的單位很容易就跌入豪宅類別,業界又如何釐定?
這亦反映豪宅的定義模糊,故今次共識會引伸出不少灰色地帶,令政府與發展商就一手樓銷售仍存角力。
撰文 : 梁振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