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盤招標透明度惹關注,地產建設商會昨達成兩項共識,包括:1.提高透明度,上載招標文件及優惠條款,及更新成交紀錄冊內的成交價,2.非豪宅盤的首兩成單位須作公開發售。
地建會昨天中午舉行長達2小時特別會議,其間長實(01113)、新地(00016)、恒地(00012)、新世界(00017)、信置(00083)等20多間發展商均有出席,會後由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宣布會議所達共識。
上載招標文件 提升透明度
首先,商會認同須提高招標機制的透明度,包括在招標前將招標文件,以及各項優惠條件內容公布在項目網頁,以及提供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下稱銷監局),有別於現時準買家只能於售樓處或銷售中心取得文件;而在招標後亦會將單位成交價登記在成交紀錄冊,並更新買家最終選擇的付款優惠。
第二,針對招標機制遭濫用問題,商會要求會員,屬於非豪宅類別的新盤,最初推售的20%單位須採公開發售形式。換句話說,須提供公開價單,有別現在容許發展商自由選擇賣樓方式。新規定會即日起生效,但只會適用於全新樓盤,不適用於已開售單位。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則指,日後有關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安排,亦會參考地產業界的跟進程序及有關細節,以便作出決策,「如果他們處理適當,確保(銷售安排)公平和透明,會讓他們自律規範,但如果情況不理想的話,不排除採取適當的措施」。銷監局亦回應指,政府會監察地產業界的跟進工作,若自律規範情況不理想,不排除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措施。
地監局則強調,不論地產代理因應發展商的指示參與不同形式的銷售安排,均不可觸犯《一手條例》及須符合地監局的《操守守則》,強調會配合政府可能採取的措施。
梁志堅:起碼行了一步先
對於有意見質疑2成單位公開發售數目太少,梁志堅強調,今次是「起碼行了一步先」,相信發展商公開發售20%之後,會了解市場情況,屆時再就比例作調整。
至於豪宅單位缺乏清晰定義的問題,梁志堅指出,因為涉及空置稅亦有類似的討論,故此仍有待商討,將來或考慮以面積或售價區分,但解釋「只有500、600平方呎的單位不會定義為豪宅。」
由於兩項措施只是地建會會員之間的「共識」,並不像一手條例覆蓋所有新盤,本港有9成發展商是商會會員,外資公司亦有參與會議,亦會通知他們有關共識,當市場已經形成趨勢,有信心非會員的發展商亦會跟隨。
據一名發展商承認,豪宅與非豪宅欠缺清楚界線,因不同發展商持有樓盤類型不同,所以討論多時未有共識,但礙於擔心現時不作出一些規定,會令外界覺得發展商欠缺社會責任,甚至引起政府規管。
億京項目及銷售策劃總監的潘志才稱,正在仔細解讀這兩項共識,同時與律師商討;而嘉華國際(00173)營業及市場策劃總經理(香港地產)溫偉明則稱,招標賣樓並非發展商為爭取最高價錢,而是個別特色單位缺乏價錢參考所致,認為商會建議合理。
撰文 :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