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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稅豁免豪宅 陳帆指難拿捏

2019-04-02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運房局遞交的空置稅條例草案,一手樓單位在完工後一年仍未出售,須繳應課差餉租值兩倍的額外稅項。民建聯劉國勳提及豪宅應獲豁免,惟運房局局長陳帆表示,難以拿捏豪宅的定義,做法影響已置業市民樓換樓。工商界狠批港府「偏聽」公民黨意見,明言若立法不應只針對地產商,所有業主均應涵蓋,同時質疑港府將服務式公寓計入空置單位中,建議委員會應再召開會議討論。   港府首次把空置稅條例草案遞交至立法會。陳帆介紹草案時表示,港府計畫推出空置稅是為讓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盡早推出市場,重申政策不是要與發展商為敵,亦非為壓抑樓價。陳帆重申,空置單位由一三年底約四千個,增至去年三月底約九千個,佔當時供應量近百分之九,當中三千多個是一一至一六年有入伙紙,現時仍未出售,一七年則有二千七百個,去年大約有三千個。   民建聯劉國勳表明該黨原則上支持,惟問到豪宅能否獲豁免,同時要求港府解釋為何設限為十二個月。陳帆說,大型豪宅定義「好難拿捏」,又表明市民在經濟能力許可下「樓換樓」,屆時中小住宅變大住宅,住屋階梯或將受影響,又指十二個月的期限清楚明白,執法亦較有效。   經民聯在會上狠批政策,主席盧偉國表明「超市罐頭過期先至會平啲賣,但係真係樓房唔係罐頭呀嘛,而且你話真係要行空置稅,發展商咪將成本打埋落樓宇銷售價格裏面」,直言超級市場亦為調高售價補足差額,地產商亦如是,「唔通真係蝕畀你咩」,「相信局長唔係咁天真?人」。   代表地產界的石禮謙批評,今次繳稅是港府偏聽公民黨意見,明言早年公民黨曾建議前特首曾蔭權派二百元電燈膽換領券,最終曾卻因利益申報問題「踩到一腳都係」,政府應小心「木馬屠城」。他認為若須繳交空置稅則應「個個都要畀」,不應只針對地產商,又強調《基本法》條文列明須保護及尊重香港私有財產權。陳帆重申港府尊重業權,並無偏聽任何意見。   自由黨主席張宇人明言方案「弊多過好」,又質疑港府將只租不賣的服務式公寓包含在內,期望港府澄清如何得出九千個的數字。黨友邵家輝表明,港府推出稅項對市場亦無幫助,地產商若轉嫁稅項予消費者,再遇上樓市大跌,發展商為逃避稅項,一次過推出所有單位,或會令樓市崩盤。陳帆表明,不想將發展商放在市民、政府的對立點。運房局副秘書長(房屋)梁悅賢回應指,港府在計算數字時只會計算七年之內落成的單位,服務式公寓或會計算在內。   泛民則關注條例的實質執行及成效。公民黨譚文豪憂慮,發展商或會將空置單位改為出租員工宿舍,給予員工金錢資助,「入去住兩日」,實際員工並無入住,金錢「左手交右手」,逃避新稅。陳帆指立法時會考慮當中情況,強調虛假聲明及陳述為刑事罪行,單位須有人真實入住。民主黨鄺俊宇提到,發展商可能出租空置單位予聯繫公司逃稅,或兩個公司「互租」。陳帆明言,法例禁止母公司將出租予控股公司及子公司,覆蓋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