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
經濟日報
首個落戶富貴地段、位於中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6個約600餘呎的唐樓單位,已完成翻新;社聯亦已委聘營運機構,租戶料明年初可入伙,租金不高於家庭總收入25%。
不過,日後當局審批過渡屋資助予申請機構時,僅要求收租水平應較市值低,不設封頂,遭立法會跨黨派議員批評未能支援基層需要。當局則稱,有必要為營運機構留有彈性。
毗鄰PMQ元創方、中環士丹頓街60至62號的6個唐樓單位,原屬市建局已收購物業,留待重建。但局方早前改變策略,轉為活化該項目,有關唐樓單位已復修翻新,本月中會轉交社聯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社聯指單位有兩款,面積分別517及592平方呎,各設75呎平台;社聯已委聘營運機構,最快兩三個月後入伙,入住家庭需共住單位,料共可容納20多人。
日後其他項目 租金未設封頂
項目位處黃金地段,租金水平備受關注。以網上地產代理放盤平台作參考,同街樓齡相近的唐樓單位,實用面積少於400平方呎的兩房一廳單位,月租需2萬元。社聯發言人稱,該6個單位日後轉交非政府機構(NGO)營運後,租金將不多於家庭總收入25%,或綜援家庭的租金津貼上限,採較低金額為準。
不過,日後未必所有過渡屋項目也按社聯標準訂租。按政府早前披露、用來支援NGO建過渡屋的50億元基金,審批準則當中僅建議機構釐定租金水平時,應較市值租金低,並按個別情況釐定,且無劃下租金封頂紅線。昨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多名議員批評政府做法未能助基層解決住屋問題。
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當局應設租金上限,建議以家庭總收入3成封頂。他解釋,租戶多是輪候公屋3年以上,當中申請公屋設入息上限,然而過渡屋租金卻是浮動,基層難掌握實際租金水平,倘佔收入一半,就會令過渡屋計劃變得不實際。
運房局:予營運機構較大彈性
民主黨尹兆堅則形容政府力推過渡屋,希望照顧未能達至公屋3年上樓目標的基層居民,因此補貼過渡屋發展。然而,當局若盼望照顧基層,卻不就租金上限封頂,做法無常識,批評當局推動過渡屋是「動機良好但結果失敗」。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解釋指,僅要求過渡屋租金低於市值的原因,是為讓NGO有較大彈性,舉例稱部分情況是住戶並非正申請公屋,但短期有入住過渡屋的需要,因此於計劃上容許一些彈性。他強調,當局審核過渡屋資助基金申請時,會將租金政策作為審核的重要因素之一。
作者: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