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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住宅屬不同市場 難解決房屋問題

2019-07-04    明報
與住宅屬不同市場 難解決房屋問題 【明報專訊】雖然過去兩三年本港共享居住空間如雨後春筍湧現,但周鎮邦坦言,這無助解決本港住宅供不應求的問題。他解釋,共享居住空間的租約一般僅3至6個月,最長一年,經營模式近似酒店,與住宅屬不同市場,「暫時住在共享居住空間的後生仔女若儲了一兩年錢,或者搵到伴侶,便會希望搬大些,不再蝸居在百多呎的房間,所以他們一般不會簽一年以上的租約」。 港人首選仍是置業 根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全港約有2.71萬個屋宇單位有分間樓宇單位,估計被分間為約9.27萬個劏房,當中有住戶約9.18萬個,共20.97萬人,工作人口每月主要職業收入中位數為9,250元。周鎮邦表示,共居空間住客一般收入均超過2萬元,希望追求獨立生活空間,或藉此認識朋友,與收入水平較低的劏房戶屬不同市場,兩者共通點是同樣受累於樓價升至偏離居民購買力現况。 周鎮邦續說,他相信大部分投行員工或專業人士,首選仍然是置業,而非長住在共享居住空間,「問題是樓價近年升幅太快,很多人追唔切,暫時唯有另作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