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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議局劉業強:收地賠償機制不合理

2019-10-16    經濟日報
【本報訊】政府施政報告將透過《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建屋,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指,對政府有關做法有保留,認為按以往機制價錢收地並不合理,現時亦有不同選項如土地共享等,能夠解決房屋短缺問題。 劉業強指出,外國政府亦不會強行收回村民的土地作發展,認為政府應該顧及原有業權人的利益,拿出誠意和不同地方的持份者溝通,才能有更大突破。 收地建屋 不應以農地計算地價 在賠償方面,他認為,在現有機制下,土地持有人並無議價能力,又指如果政府收回農地建屋,就不應再以農地價值計算地價。 根據資料顯示,新界原居民所持有的「祖堂地」涉及多達2,400公頃,屬於新界農地最大持有人之一,而現時政府每年設定收地賠償率,再按照農地位置劃分甲、乙、丙、丁四級,過往被原居民質疑賠償金額太小。 劉業強早前亦曾指出,政府收地時一般以乙級或丙級收地,即是約500至800多元,可以說是以賤價收地,認為甲級土地的收地價格需要調整,並且質疑政府以為手持《收回土地條例》就是「尚方寶劍」,可「盲搶」新界私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