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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幫忙置業 情分還是本份?

2019-07-29    經濟日報
一場聚會,談到年輕港姐買樓入市的新聞,話題又扯到年輕人難以負擔現時樓價,不少還是靠父母支援。 一位席上好媽媽提到,她兩三年前主動提出協助兒子買樓被拒絕,她覆述兒子說,要買就自己儲錢,不想靠父母,看是否有能力上車,真的買不到也認了。 另一位座上客卻引述,某天遇上相熟的保安向他抱怨,年屆退休,兩夫婦因為早獲公屋,低租金讓他們勉強可以退休,但近期兒子卻要求幫忙置業買樓,讓他們兩老大傷腦筋,幫不是不幫也不是! 兩老傷腦筋 幫不幫也難為 這讓唐榮想起網上看到的文章,由專欄作家洪雪珍撰文,題為《該拿養老金幫子女買房嗎?父母幫忙是情分,不幫忙是本份》。 文中提到台灣的一些情況,跟香港類似,她問到,「幫子女買房子,不就是父母的責任嗎?」又引述:「現在年輕人,不在經濟上幫他們一把,憑他們的薪水,是買不起房子的呀!」也有手頭緊的,如上文所提父母的憂慮:「我現在幫兒幫女的,養老金都拿出來墊,將來老了,需要用錢及照顧,他們會回過頭來幫我嗎?我可是不敢想!」 她指出,面對子女的人生,父母卻要「倒行逆施」,反過來操盤。捨不得子女租房子住,便要他們先買房子,再談結婚生子,於是急得把退休金拿出來幫孩子墊款。家裏只有一個子女,父母還勉為其難;有兩個以上,父母就很吃力。幫不起子女買房的,父母會愧疚,感到對不起子女;至於幫得起的,父母也有另一個煩惱,怎麼公平對待每一個子女。 這些父母的一生,都在為子女而活,最後還把自己的養老和子女的購屋綁在一起,犧牲自己的老年生活,成就子女的人生。遺憾的是,這不是愛子女,而是害子女,既是讓子女經濟無法獨立,也剝奪他們為自己奮鬥的機會。 理性面對 房子不能換奉養 子女年幼時,養育是父母的責任;子女成年之後,經濟獨立、生活自足,是他們的責任。對於子女,父母是開責任有限公司,不是責任無限公司。對於養老這件事,也要認清楚這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拿房子來換取子女的奉養,一碼歸一碼,才能理性的、有智慧的面對自己的未來。附表是她提出的5個原則。 香港父母把退休老本也拿出來幫子女置業多不多?相信還是富爸爸富媽媽為主,但總有一些已供滿再按自住物業的父母,請多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想想! 撰文 : 唐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