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7
星島日報
房屋委員會劃出三幢興建中的公屋作為下一期綠置居,單位數量多而面積小,甚至出現一層三十多伙的納米盤,恐怕會削弱公屋居民「由租轉買」的意欲,除非他們願意犧牲生活質素大屋換細屋。
這三幢綠置居分別位於柴灣和青衣,都是「見縫插針」利用本來的綠化地帶建成的三、四十層高樓。當中柴灣單幢樓每層二十三伙,而青衣兩幢樓平均每層逾三十五伙,與四年前轟動全城的「一層三十伙」紅磡私樓納米盤不遑多讓,其中面積最小的單位僅十四點一平方米(約一百五十一方呎),雖然未至淪為「龍牀盤」,但已比近年湧現的不少納米盤為小。
人均面積只達最低標準
這些綠置居樓盤是房委會按照公屋標準建成,現時房委會定下的最低標準要求,是人均居住面積七平方米,十四點一平方米的綠置居,讓二人家庭入住,勉強符合標準。但是,以往公屋設計並非滿足於最低標準,例如四年前推出的首個綠置居新蒲崗景泰苑,和正在揀樓的長沙灣綠置居麗翠苑,最小單位面積都在十七平方米以上。
當局因應近年基層核心家庭增加的趨勢,新建公屋增加了小單位的比例,造就同一幅地可以興建更多單位之效,以助紓解公屋輪候人龍不斷加長卻覓地難的困境。
不過,資助出售房屋的市場需求卻不是這樣,每期推出的居屋和綠置居,揀樓情況都是大單位最搶手,迅即銷售一空,小單位去貨時間則較長,其中一個原因,是單位按市價折扣出售,大家覺得單位愈大,所享受的折扣金額愈多,就算是二人家庭,都希望獲得親友幫助買個大一點的單位,足以應付日後寶寶出世的額外需要。
對正在輪候公屋的小夫妻來說,除非他們不打算生育,否則下一期綠置居的十四點一平方米單位,根本應付不到日後的合理需要,寧願租住公屋,將來添丁可以申請調遷較大的單位。
不符改善居住質素原則
至於公屋居民,由於當局編配公屋時採取較為寬鬆的做法,人均居住面積比最低標準為高,放棄本來居住的較大單位,來購買只符合最低面積要求的小單位,愈住愈逼,降低生活質素,吸引力不大。餘下最有可能購置綠置居的,是面對逼遷的富戶和寬敞戶。由此看來,騰出單位換購綠置居的公屋戶數量,可能遜於預期。
反而是輪候公屋隊伍中的單身人士,如果正租住劏房,較有興趣購入綠置居,享受市價六折的置業優惠,這有助稍為縮短公屋輪候人龍。
綠置居納米化,只是公屋納米化的一部分。公營房屋納米盤為增加單位供應而縮少面積,雖然尚未跌破人均面積最低標準,始終與改善居住質素的原則背道而馳,只能作為現時無米可炊的權宜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