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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社福設施 工廈優於商舖

2019-03-06    經濟日報
港府公布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擬撥出200億元購買60個物業,作為增加社福設施之用。 200億元購買60個物業,每個價值約3.33億元,以每個約3,000呎至4,000呎計算,每呎高達約10萬元,屬於天價。與港府擬選購位於市區偏僻地段的物業,其價格差異太大,顯然構思此方案的官員並不了解商舖市場。 其次,200億元款項分開3年投入,每年也有66億元,佔整體舖位成交金額超過1成。此金額投進商舖市場,除了會讓人覺得有托市之嫌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能做到不讓外界質疑,誰來執行這項任務?買物業講求天時地利人和,商舖價格變動很大,買賣價隨時可超出市價1成。1成金額就是20億元,市場人士怎不虎視眈眈?且執行上會惹來利益輸送問題,原因是港府只會委託幾家測量師行或大型地產代理負責買舖,代理都有自己相熟地產商或投資者,因此這些投資者手上的物業肯定屬於優先選擇。 倡購市區整幢工廈 活化成本較輕 增加社會福利設施是好建議,筆者認為除了買舖位,還有更好的選擇:1)提議政府撥出一半款項(100億元)購買市區整幢工廈,活化工廈成本較便宜,地方闊大改裝容易,價格透明度高,業主難以混水摸魚。政府可先以平價全幢買入,再活化改裝成社福機構,此舉成本最輕,效率也最高。此外,目前大多數工廈使用者均出現違契情況,因此筆者認為,工廈活化成社福機構是最適當做法,政府一方面可買到便宜又合適的物業,另一方面又可減少非法使用工廈帶來的風險,可謂一舉兩得。 2)購買公屋基座商場物業(無論新建的或是舊有的)。此類公屋舖位闊大寬敞,屬於政府房協或房委會物業,這些商舖經常出現交吉或人流稀疏,符合作為幼兒中心及鄰舍中心之用,賣給當局是真正左手交右手,肥水不流外人田,充分發揮公屋物業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售價便宜,又不會浪費公帑。 撰文 : 蔡志忠 亞洲地產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