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2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預算案提出撥款二百億元購買六十個物業,設一百三十個社福設施。對於有分析指,每個物業的呎價相當於甲級商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表示,數字是「預鬆了」,強調購買物業用作社福設施,如幼兒中心、社福中心地鋪等,需要地點方便、易達,雖然一般不會購買甲級商廈單位,但亦不可以太「山旮旯」。
他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本港現時實際上短缺四百個設施,所以預留二百億元是「預鬆咗」,但若有好價格,是樂意買入更多物業。他說,明年初開始物色合適物業,最快二○二一年可以有首批物業入伙,投入服務的實際時間仍難以估計,但時間一定比重頭覓地建屋需時八至十一年為短。
他表示,不宜逐個物業項目進行諮詢,「如果做完諮詢先去買,唔使買㗎喇。」對於聽眾提議利用空置校舍或街市代替購買相關物業,羅致光指改建時間不短,需要五至七年,購買物業較快。
至於政府在預算案提出動用二百億元購買物業作社福用途,房協昨日表示現持有約一百萬平方呎商鋪,整體出租率達九成八,可考慮出售資助出售房屋轄下或非核心商鋪,其中上環、深水埗及大角嘴均有符合政府要求的物業,會以市價出售,但肯定不會出售出租屋邨的商鋪,以免影響居民。
另外,運房局局長陳帆昨日表示,政府撥款二十億元過渡性房屋基金僅是開始,雖然當局交由非政府機構推行,但強調政府的角色是促導者、倡議者及推動者,會為負責處理招標及標書評審的專責小組提供技術支援,政府會與非政府機構「拖住手」做。他又強調,審批有關基金的申請時,必然會考慮成本效益及推出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