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31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早前一對在海外註冊,雙方都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已婚同性伴侶,就房委會拒絕他們以家庭資格申請公屋,而申請進行司法覆核。有關注性小眾住屋問題的組織就指出,本港約有四十萬同性戀者或跨性別人士等性小眾,當中估計最少約四千七百多人在輪候公屋,房委會若容許同性伴侶以家庭身分輪候人均居住面積較小的單位,可更有效使用公共資源。
上月一對在加拿大註冊的已婚同性伴侶,入稟要求推翻房委會拒絕他們以家庭資格申請公屋的決定。根據報道,兩人同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亦合乎申請公屋的入息及資產條件,該案目前正排期處理。於本年中因應「土地大辯論」而成立的「性/別適足住屋權關注組」成員張文華及李德雄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性小眾在不同領域的住屋權都未被重視,兩人認為容許同性伴侶以家庭資格申請公營房屋,其實是更合理地使用公共資源。
同性戀者或跨性別人士等性小眾,希望在香港安居樂業,都會面對不同的問題。張文華及李德雄表示,過去有個案,身為性小眾的年輕人與不接納他們的家人同住,最終被趕出家門或抗拒回家。亦有跨性別人士或同志伴侶被業主介意而未能租屋或租房居住,因此公營房屋或是他們的出路。
張文華表示在早前向土地小組提交的立場書中,他們評估現時本港約有四十萬同性戀者或跨性別人士等性小眾,當中估計有最少約四千七百多人在輪候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