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9
經濟日報
筆者早在2015年4月28日寫了一篇題為《1房戶好處不少》的文章,內容羅列了世姪女的置業高見。
這些年來,世姪女一直在上海工作,每月回港小休3、4天,由僱主提供工作宿舍。每逢放假回港,由於父母住在距中環不遠的離島,世姪女和香港朋友聚會社交,如果太晚回家,非常不便,因此當年憑着好口才說服了父母,出資首期,在荃灣區買了一個1房戶居住。
事隔多年,上周她偕同父母來我家拜年,吃過飯後,大家又談起置業問題。世姪女說自己在上海工作緊湊,每月回港小休幾天,一來探望父母,二來也可和香港的朋友保持交往,每次回港前必先通報父母歸期,讓雙親跟進代為預先執屋清潔,並預備住家老火湯給她喝。所以能夠每次歸來放下行李,便可以外出赴約應酬,放完假回上海上班搭晚機飛走後,父母便會打點整理單位,翌日他們才回去離島老家。幾年來,這安排一直暢順方便。
建議1房戶出租 另租單位與父母同住
世姪女續說,最近和男友感情進展已到論婚嫁之時,男友是加國華僑,須長駐上海工作,故兩人已落實在上海築巢置居,而父母並無打算移居上海,自己又是他們膝下唯一女兒,因此婚後會偕同丈夫常來香港探望父母,只是次數要減半,問題是日後4人共聚時,1廳1房顯然負荷過度,離島老家則舟車不便,問我意見。
筆者表示香港地少人多,居住空間擠迫,雖然世姪女兩人收入不俗,但剛在上海置業,已經支付一筆首期,再加上每月供款,兼且婚宴酒席開支也不少,故建議世姪女將現住1房戶出租,另行租用一個2房單位,同時把老邁父母搬來同住。至於離島故居,可擇機售出或放租,待幾年後兩口子經濟基礎更穩定時,再作決定。世姪女聽後表示,當年嚮往早日獨立生活,避開父母管束,匆匆買了1房單位,現在看來,只有2房戶才是攻守皆宜的安樂窩。
撰文 : 柯興捷 富山地產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