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19, 2025 星期五 微雨 18° 86%

丁屋政策覆核 質疑違憲歧視女性

2018-12-04    經濟日報
【本報訊】丁屋政策司法覆核案昨開審,申請一方指丁屋政策從來都是一個過渡性行政政策,惟回歸時中英政府均就政策保留與否議而不決,留下讓特區政府或法官決定是否延續,質疑政策違憲及屬性別歧視。 李柱銘:多數港人均是受害者 申請人郭卓堅及社工呂智恆,均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答辯人包括地政總署署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及律政司司長,鄉議局則為利害關係一方。李柱銘甫開庭便指,丁屋政策玩弄了香港人很長時間,港人已等候這宗司法覆核案多時,形容政府在此議題上一直議而不決,又指自己從未處理過一宗大部分港人均是受害者的案件。 李指,丁屋政策與基本法第25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一致;港府亦未有履行基本法第7條,即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李又指,女性原居民亦未能受惠政策,屬性別歧視。 基本法第40條為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李質疑,若第40條是有意保障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為何不直接在條例上列明?李指,當時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鄉議局的游說下,必定意識到丁屋問題存在,但無要求廢除或延續是議而不決,留下讓特區政府或法官決定是否延續。 鄉議局:原居民權益最嚴重挑戰 李另指,基本法第122條原舊批約地段、鄉村屋地、丁屋地和類似的農村土地,相關條文只是將《中英聯合聲明》中的字眼搬字過紙到基本法,並無表示小型屋宇政策應該或不應該繼續實行,字眼是中立的。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昨到庭旁聽後,表示此案是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遇到的最嚴重挑戰,鄉議局會抱積極樂觀的態度面對,相信結果能夠掃除很多人對基本法40條並不涵蓋丁權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