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批評運輸署管理政府停車場不力,包括任由「死車」停泊長達十一年不拖走、頂層停車場封場六年及漠視非咪錶泊車位被濫放雜物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的官僚作風不但令泊車位短缺問題惡化,更白白浪費公帑。
霸位11載 庫房少收340萬
現時運輸署管理十一個政府多層停車場,合共提供約五千五百個車位。報告揭示政府停車場有十三架棄置車輛,其中被棄置時間最長一架達十一年,令庫房至少少收三百四十萬元泊車費。
報告又狠批署方的閉路電視保安系統多甩漏,三十七宗涉及政府停車場的報案事件中,有三十宗均無閉路電視片段可向警方提供,市民「爭崩頭」搶得政府停車場車位後,更分分鐘要擔心愛車安危。
「車輛有登記,一查就知車主身份,點解唔去追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狠批,政府執法疏懶,任由棄置車輛霸位多年,浪費空間及公帑。他認為政府應訂立明確指引予停車場管理者定時清理死車以釋放空間,並向車主追討逾時泊位費及清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