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在官地用私人協約或以換地方式建丁屋屬於違法行為。鄉議局昨日舉行捍衛權益特別村民大會,有近二千名新界原居民參加。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明會上訴到底,強調自港英至今港府一直低價徵收原居民土地作發展,現時否決「以地換地」興建丁屋做法不公,港府沒有保障愛國、愛港、愛鄉的原居民,又批評發展局停止處理村民申請是「偷步落閘」。他又明言,現時原居民有如到了「最危險?時候」,直言「寧為玉碎,不作瓦全」。
捍衛權益大會昨午於鄉議局大樓舉行,鄉議局要員及二十七名鄉委會代表、村民均有出席。眾人首先高呼口號,包括「捍衛丁權 上訴到底」、「傳統權益 不容踐踏」等。劉業強發言時表明,對高等法院裁定原居民於私人土地建屋是合法合憲感歡迎,惟對在官地用私人協約或以換地方式建丁屋不受司法保障表示遺憾及失望。他強調,港府多年一直低價徵收原居民土地,現時不容換地做法有如「有地有權、沒有地沒有權(興建丁屋)」。
他續指,新界土地一直讓原居民安居樂業,惟在港英政府將沒有登記土地充公的政策下,原居民現時反變成租客需向政府申地建屋,惟政府卻遲遲未發展丁屋擴展區,現時更喝停官地的丁屋申請,對此感悲憤及失望。他特別點名提到,地政總署自回歸以來多次加設關卡,拖慢原居民丁屋申請,令原居民往往需等十年八載方能興建丁屋,重申丁屋、免地租及免差餉等政策均為新界原居民合法權益。
劉業強又說,法庭判詞指六個月後判決方生效,惟發展局當日即暫停處理官地上的丁屋申請,對鄉議局的訴求亦無回覆。他說,不期望政府「雪中送炭」,但發展局亦不應如此「落井下石、偷步落閘」,形容做法令人心寒。
劉業強直言,「香港有班不良分子、憎人富貴厭人貧,打住平等、反歧視口號抹黑原居民,否定歷史,挑起城鄉矛盾,破壞社會安寧」,同時批評「港府沒有履行憲制責任,甚至係背棄新界原居民依個愛國、愛港、愛鄉?族群。」他引用《義勇軍進行曲》歌詞,形容現時原居民「係已經到咗最危險?時候,係寧為玉碎、不作瓦全」,即場承諾鄉議局會「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捍衛權益」,又明言原居民一定會發揮報家衞族的精神,「只要上下一心、眾志成城,團結一致,任何?仗都係打贏。」
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表示,郭卓堅提請司法覆核時,只是針對原居民是否有權興建丁屋,法官判詞卻提到私人協約和以地換地方式建屋不被允許,做法是「畫蛇添足」,重申新界人亦有住屋需求,《基本法》給予相關權益但政府多番阻隢建屋並不合理,反問「你返鄉下起屋就得,我哋原居民自己畀錢自己起屋,點解就係問題?」直言郭卓堅做法是「搞搞震」,製造社會分裂,原居民會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