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9
東方日報
【本報訊】香港住屋需求殷切,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提及協助由民間機構推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並研究在部分政府閒置土地上推行,財政預算案中亦提出動用二十億元成立基金,支援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性房屋。關注團體贊成善用空置土地,惟過渡性房屋只是暫時折衷做法,擔心在缺乏長遠房屋政策下,過渡性房屋只是政府轉移視線的幌子。
非政府機構可透過短期租約形式租用空置政府物業,社企「要有光」的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歡迎由民間主導的做法,因政府未能靈活處理個別項目。
公私營屋七三比 供不應求
然而,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任真指,不同社福團體對過渡性房屋有所保留,認為公私營房屋供應比例改至七三比,仍未趕上人口增長的住屋需求,「佢推晒啲NGO(非政府機構)落水,三年後租約期滿,到時啲住戶仲未上到樓,就要啲社工親手趕佢哋走,佢都係要住番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