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經濟日報
因應資助出售房屋新定價機制,消息指下年度起,居屋及綠置居會引入更嚴厲轉售限制,日後業主於買入後起計10年後,才可補價後於公開市場轉售。置業首兩年如要放售,則只可以不高於原價轉售予指定買家。
多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均支持,認為有助打擊短炒。
首兩年轉售 不可高於原價
今期出售的52折新居屋已引入較嚴謹轉售限制,業主置業首兩年,只可原價售予房委會提名的白居二買家;直至買入後滿5年才可補價後自由出售。但2019年及以後的居屋和綠置居,轉售限制將進一步收緊。
據悉,居屋及綠置居在公開市場禁售期,由現時5年延長至10年。至於第二市場轉售,置業首兩年內只可將單位以不高於原價,轉售房委會訂明的買家類別,即居屋只可售予綠表及白居二成功申請者,綠置居則只可售予綠表買家。置業第3年後,才可自行議價售予房委會合資格買家。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明日將討論新轉售限制,委員柯創盛表示歡迎,認為居屋及綠置居的資助幅度更大,應期望買家為自住用家,而非短炒。
小組委員兼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近年多數補價後、於公開市場轉讓二手居屋單位的賣家,多數持有物業10年以上,因此料新轉售限制對二手市場影響不大;但強調新政策非可有可無,因至少可杜絕少數買家,利用資助房屋短住,然後短炒出售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