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經濟日報
香港寸金尺土,港人在生時買樓難,死後亦難獲葬生之地,公營骨灰龕位不足,私營龕位則動輒數十萬元,甚至有錢也難找。
屢揭霸地牟利 執法不嚴
反觀新界原居民生養死葬都獲政府預留地皮,1983年起當局劃定4,000公頃新界用地作為原居民認可殯葬區,亦預留逾930公頃丁屋用地,共涉4,930公頃,總面積大於一個九龍半島,佔香港總面積近18%之多。
然而,新界有人霸地作生養死葬、甚至用作牟利,仍屢見不鮮,不少更是官地,政府卻有法不執,或執法不嚴。
申訴專員公署近年屢揭問題,情況嚴重,除了殯葬區界外建墳,當局拖拉7至10年不遷拆,也不懲處;去年亦揭新界只限自住的村屋僭建及霸地,有個案拖拉20年未處理,並二度轉手獲利,地政總署明知違規,但至予糾正或收回土地,僅罰業主14萬元。
事實上,新界還有近2,300公頃祖堂地,佔新界土地三分一,當中有不少仍是農地,部分則已轉為棕地,如果政府要收回祖堂地建屋,亦需得到所有相關原居民同意。
當政府大呼土地不足,上述土地分配,是否公平?而申訴專員揭發的霸地行為,當局卻執法不嚴,看在上車難殯葬難的一般市民眼裏,又情何以堪?
倡回收農地 建公屋馬路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指出,地政總署對官地被佔用的調查優先次序不高,通常接獲投訴始跟進,亦多以勸喻了事。他指出,法律賦予原居民享有丁權及認可殯葬區,相信政府無意檢討。他估計,如政府廣泛收回小型農地及非法霸佔官地,較有效的方法是發展這些地皮,如興建公屋、馬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