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為求加強新盤銷售的資訊,政府於2013年成立銷監局,至今已有約6個年頭,但局方作檢控的案件僅有5宗,有業界認為,若單純以檢控案件數量而言,確實較少;此外,新盤招標往往暗藏「詭異」折扣及回贈,缺乏透明度,備受外界關注,有業內人士指,該局在跟進及監管上有欠積極,認為「不能只留在寫字樓辦公」,應該作主動出擊。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於2013年4月實施,同時間政府亦成立負責監管發展商發售新樓情況的銷監局,而自該局成立至今,約有6年時間,作出檢控的案件僅有5宗,而項目的發展商,全被判罰款,款額介乎16.8萬至42萬,而涉及的違規個案內容,包括沒有向銷監局提供價單、樓書、上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印製廣告,以及在售樓書內沒有列出單位部分用料的資料等。
對於檢控案件的數量,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認為,局方成立至今,僅進行5宗檢控案件,確實絕非大數目,但亦要視乎發展商,是否經常出現違規情況而定,同時亦要留意局方是否有做好跟進工作。
中文大學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表示,檢控案件於6年間只有5宗,只因向銷監局舉報的人為數不多,因此局方沒有特意調查。
另一方面,也有業界人士指出,局方於跟進上新盤招標透明度上有欠積極,本報早前披露,有新盤以招標形式出售,更暗藏多項「詭異」折扣及回贈。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何灤生認為,招標欠透明度一事,需要傳媒揭發才跟進,局方在跟進上確實有欠理想,不算太積極,認為作為監管機構,應該更為主動,透過更多渠道,了解市場最新資訊,絕認為「不能只留在寫字樓辦公」,應作主動出擊。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出,過往市場較為留意新盤以價單形式銷售的問題,而招標出售的情況不算太多,但近期卻出現濫用,政府應該定下細節,藉以堵塞招標發售時所出動的漏動。
對於有業界認為,銷監局於檢控案件數量較少,以及於監管新盤招標上欠積極,銷監局發言人稱,調查是否有新樓發展商於銷售過程中、涉嫌違一手新例的條文,屬銷監局的職能及工作,但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以及是否作出檢控,屬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權力,也認為提高公眾對一手新例的認知,以及改善業界對有關條例的遵從情況亦十分重要,不能單憑檢控數字而判斷局方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