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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1, 2025 星期日 天色大致良好 22° 74%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

拆解土地共享計劃

施政報告後,社會焦點落在明日大嶼的人工島計劃,另一項易名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公私營合作模式較少人討論。到底計劃是否真的能吸引發展商參與,幫助短期內釋出大量土地供應? 就土地共享計劃的框架,施政報告內有不少篇幅提及,大致是由發展商提交發展方案,包括透過基建提高發展密度、地積比率,但新增的樓面之中,規定至少須撥出6至7成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 發展商負責基建 政府參與少 整個計劃會先經過政府部門初步審批,再會交予土地及建議諮詢委員會作諮詢,及後由特首及行會再作審議。發展商在獲得行會初步批准後,要再將計劃提交城規會申請放寬地積比率或改劃用途,獲批准後再交還行會取得終極批准。 與之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諮詢的方案相比,政府在計劃中的角色有所改變,例如諮詢方案提及的是由政府提供基建,幫助發展商可以提高農地的地積比率,但施政報告內提及的土地共享計劃,構思則是發展商自行負責基建,政府的角色只是在基建設施涉及其他私人土地時,會安排收回相關土地。 土地共享計劃之中,政府「落水」參與較少,即使發展商在基建上的開支,可以在補地價過程之中扣回成本,但這個亦只是現行機制的做法,未有向發展商提供額外的地價優惠。計劃給予發展商最大誘因,在於透過計劃的政策支持,增加城規會批准發展方案的機會。 因此,對於發展商而言,土地共享最大的誘因在於其持有的農地提高地積比率,但當中定下至少6至7成的新增樓面,須交予政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等公營房屋。這樣的比例,對於發展商到底有否吸引力? 舉例,以一幅新界大埔、元朗一帶的50萬平方呎農地為例,現時分區規劃大綱圖上不少獲改劃為住宅(丙類)用途,地積比率僅0.4倍,若果放寬到一般中密度發展,例如地積比率3.6倍計算,可建樓面將會由原本20萬平方呎,大增至180萬平方呎,額外新增樓面是160萬平方呎。 農地增地積比 可建樓面大增 按照新增樓面之中,7成須撥作公營房屋用途,即160萬平方呎之中的7成、112萬平方呎須交予政府,餘下48萬平方呎新增樓面,連同原本地積比率的20萬平方呎樓面,則可以保留作為私樓發展,合共約68萬平方呎。 以整體樓面計算,112萬平方呎作公營房屋、68萬平方呎作私樓,公私營單位比例為6比4。似有「發展商出雞、政府出豉油」,妹仔大過主人婆的現象。但按照發展商可以興建的私樓面積計算,68萬平方呎仍然較不參與土地共享前的20萬平方呎,多出2.4倍。其實,按照現時元朗區新盤實用呎價大約1.4萬至1.6萬元,扣除每呎補地價大約4,000元(參與恒地粉嶺地皮補地價每呎4,151元)、每呎4,000元建築成本,即大約每呎樓面可賺6,000至8,000元。 套用在上述假設的土地共享項目計算,額外新增的48萬平方呎的私人住宅樓面,就相當於29億至38億元的利潤,似乎仍然是不錯選擇。當然能否達到這個效果,仍然很取決於地盤規模、提高地積比率的幅度等等,但對於發展商來說,至少是一個額外的選擇! 撰文 : 唐榮 欄名 : 專家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