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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五年禁「自由」出售 議員憂過短

 (星島日報報道)因應資助出售房屋定價機制修改,房委會早前亦同意研究收緊相關單位的轉讓機制。消息透露,房委會將完全停止業主於購入單位頭五年內,可在補地價後公開出售單位的做法,而會改為於五年內的首兩年,只能通過房委會以原價售予合資格的白居二申請者,或於第三至第五年,自行於第二市場向綠表或白表申請人出售未補地價單位。有議員就認為五年私人巿場「禁售期」仍屬過短,只能短期內防止單位被炒賣,力度不夠。   目前無論居屋或綠置居的一手業主,都可於單位售出的首兩年內,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或其提名的人士。不過現行政策下,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亦不會提名買家,變相令業主可在補地價後,就可在首兩年出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因應新施提供更優惠的定價折扣,房委會將於下周二的會議商討收緊轉讓限制。   據了解,房委會向委員建議,在現行法例框架下,在單位向居屋及白居二業主售出的頭兩年內,都只能按原價,向房委會所提名的白居二成功申請人出售單位。   而第三至五年,業主除了可以房屋署署長評估的市值扣除購買時的折扣後的價格,向合資格的綠表或白表申請人出售,亦可在第二市場,以自行議定的價格將未補價單位出售予綠、白表人士。在新限制之下,一手業主只有在購買資助單位的五年後,才可補地價後公開出售單位。   有房委會委員指,在現有約三十八萬居屋之中,只有約十三萬個已補地價,顯示大部分資助房屋亦是自用為主。不過立會議員謝偉詮就認為,資助房屋售價降低,但供應卻未有增加,可能會刺激投機炒賣活動,令成功申請新居屋等資助房屋的人士,有機會將額外的公帑補貼變為個人利潤。他指在新限制下,業主仍可在兩年後,以巿價的七折、八折,將單位轉售予其他白表人士,賺取當中兩成至三成樓價溢價,認為五年私人巿場禁售期仍屬過短。   公屋聯會就指轉讓限制可減低居屋在短期內流入自由市場被不斷炒賣的情況,而同時可售予白表人士,亦可再發揮資助出售房屋的功能,建議在首兩年亦可放寬予綠表家庭購買。而身兼房委會成員的立會議員郭偉強就指,新措施仍「力度不足」未能阻止炒風,指措施只屬「小修小補,根本無作用」,提出延長限售期至八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