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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 跟時間競跑

2018-07-13    經濟日報
過去一直強調填海是相對有效的造地方案,但新的填海計劃一直拖延在研究階段,連特首林鄭月娥早前亦要開腔「撑」填海造地,到底何時才見到新一幅填海地誕生? 填海是土地供應「大辯論」的重要選項,在18個供應選項之中,便有維港以外近岸填海,以及東大嶼都會人工島計劃兩項均與填海有關,而這兩個選項便納入中長期選項,需要10至30年才能落實。 「5+1」方案 停在可行性研究 在大辯論的諮詢文件就提及,填海項目由規劃至落實完成,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須進行所需的1)可行性研究,以及2)規劃和工程研究,當中包括多輪的公眾參與活動,加上3)其他法定和所需程序、4)詳細設計及施工,整個填海發展過程通常需時10年或更長時間。 當中就以可行性研究、規劃和工程研究及填海工程所花的時間最多,分別佔整個發展過程的2至3年不等。 回頭看目前「5+1」方案的6個填海選址,早在2011年的《優化土地供應策略諮詢》便提出來,惟經過7年時間,大部分方案仍然停留在初步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包括馬料水、龍鼓灘、小蠔灣及欣澳的填海,均在去年陸續完成可行性研究。 按土地供應小組提及的填海流程,即使是進度最快的馬料水、欣澳等4個近岸選址,接着還要進行更艱鉅的規劃和工程研究,以及公眾參與,即使無任何阻礙,按照要落實填海仍然需要7至8年,由提出構思到落實長達14至15年時間。 至於青衣西南的可行性研究結果尚未公布,中部水域人工島的填海可行性研究更是尚未展開,當中中部水域人工島的可行性研究早在2014年首次提交立法會申請撥款進行,惟至今有關撥款申請仍未批出,7年來幾乎原地踏步,由提出概念到完成填海造地,整個過程恐怕需要超過20年的時間。 正由於各個填海的進度緩慢,亦迫使林鄭月娥早前開腔支持填海造地,以至希望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前交代初步的覓地構思,好讓政府能加入10月份的施政報告。 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早前公布賣地計劃時亦表明,將會就一些填海選址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進行詳細的規劃及工程研究,「研究不會帶來任何不可逆轉的改變」,所以看不到與專責小組的諮詢工作有矛盾。 非缺選址 是缺落實方案決心 撰文 : 唐榮 其實即使成功獲得立法會批出撥款,進入下一階段的規劃及工程研究,屆時在公眾諮詢參與之中,恐怕亦面對各種民間、政黨反對,需要花上更多的時間。 目前社會大眾對於填海各有立場,甚至亦提出不同新的填海選址,但從政府提出多年的「5+1」方案發展進度來說,本港缺乏的不是可行的填海選址,而是落實填海方案的決心,避免再次蹉跎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