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0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領展被揭示曾與房委會簽定的《買賣合約》,規定領展及其後買家須攤分二十三個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及維修費後,未有全部遵從,該公司昨日再發聲明,強調住宅部分的公共地方,必須由公契執行人發出攤分公共地方支出的要求後,才能跟進,領展無權參與。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昨日表示,業權轉售後,「分攤比率契諾」仍然生效;若發現違規事件,當局會轉介地政總署跟進。
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公聽會,聽取團體對公屋商場營運的意見。有與會者引述報道指,房委會早年將一百八十個停車場及零售設施分拆出售給領匯(領展的前身),買賣協議中的「分攤比率契諾」規定,領展及其後買家需要攤分二十三個屋苑的管理和維修費,但當中只有三個屋苑知道有關契諾。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回應說,業權轉售後,「分攤比率契諾」仍然生效;若發現違規事件,當局會轉介地政總署跟進。房屋署副署長黃麗冰承認,房委會理應有執行相關條款,確保出售屋苑後,各方仍有按比例分攤維修費用等。
就有關分攤比率契諾的要求,領展昨日再發聲明,強調住宅部分的公共地方,是由住宅公契執行人、即屋苑法團或受委聘管理公司負責,必須由公契執行人發出攤分公共地方支出的要求後,才能跟進,作為商場部分業主的的領展無權參與。至於已出售物業,若涉及分攤比率契諾安排,新買家已於轉讓契約承諾遵守相關條款,並直接向房委會承諾遵守契諾。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政府部門推卸責任,權責不清,各個部門都不願回應。他認為,在立法會不同會議上,議員都有多次問過有關《買賣合約》與限制性契諾的內容,但政府都無直接提交文件,質疑政府刻意隱瞞,令議員難以監察。尹兆堅已去信要求房委會,要求會議加開議程討論事件,立即徹查及交代,又期望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房委會主席陳帆會作出回應。
另外,領匯監察聯同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的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半受訪者支持政府直接回購領展轉售的商場,亦有接近八成不同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對領展問題「束手無策」,建議政府回購領展轉售的商場。不過,蘇偉文回應說,政府無計畫拆售任何公屋商場或回購領展,指回購涉及大量公帑,政府不能以公帑補貼投資者,否則會令投資者產生憧憬,覺得政府日後會有不停回購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