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
經濟日報
公屋輪候時間創新高,房屋署卻有達11萬呎的儲物室空間被丟空多年。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房署有逾900間或可改為住宅的儲物間被空置,最大一間面積逾700平方呎,批評房署制度僵化,未能審時度勢,促積極將儲物室改為住宅。
房署表示,已斥資逾千萬改裝40個住宅單位和20個非住宅單位,未來將進一步改建約30個住宅單位。
部分早期落成的公共屋邨會將零散空間劃作儲物室,截至去年8月底,全港共有959個屬空置儲物室,總面積逾10.9萬平方呎。申訴署調查發現,雖然68%空置儲物室小於100平方呎,但亦有大面積的被空置,調查主任張創榮表示,其中位於彩雲(一)邨有一儲物室面積達742平方呎,單位在2014年回收至今一直閒置,連同這一個儲物室,邨內另有2個面積相若的儲物室被空置。
張創榮引述房署解釋,該儲物室未能改作住宅因單位毗連停車場設施,未能開啟窗戶,不符《建築物條例》要求。
申訴署:半呎都不應浪費
張指公署曾徵詢建築人士專業意見,認為某些輕微未能符合條例的儲物室,房署可變通令儲物室滿足條例,如加大窗戶、加裝抽氣扇等,而房署變通後,成功將8個曾被否決改建為住宅的單位成功改建,日後還有42個儲物室或可改建。
調查亦發現,屋邨內有大量原作通風和通道用途的空格位,有改建作住宅的可行性,房署在2017年成功改建3個空格位作住宅。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土地資源矜貴,半呎都不應浪費」,市民對房屋的需求可說水深火熱,批評房署未能審時度勢,促房署應積極將儲物室和空格位改為住宅單位。她並建議房署可考慮出租儲物室給社福機構,或改建成共享空間。
房署表示,近年積極研究將住宅範圍內的儲物室改建成住宅的可行性,已改建40個住宅和20個非住宅,涉及總支出估計約為1,024萬元,預計每年帶來的總租金收入約1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