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包括居屋在內的資助房屋售價擬與巿價脫鈎,據悉定價將與目標群組的入息中位數掛鈎,有關定價須得到房委會通過才能落實,委員對新機制的取態可謂舉足輕重。多位房委會委員都關注入息中位數的實際水平,又質疑若新定價機制不加入地區因素,會令巿區資助房屋出現「搶購潮」。
現時本港資助房屋有不同階梯,分別是港人首置上車盤、居屋及綠置居,三種階梯各有不同的資格。由於這三類目標群組的負擔能力和入息中位數均有所不同,不同資助房屋項目買家可負擔的售價水平亦理應有所差異。
對於如何為不同資助房屋申請者定出入息中位數,本身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的浸大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較為科學化的做法,是先由房委會定出一個申請資助房屋的入息上限,以區分有資格和沒有資格的市民,再從有資格市民的入息計算出中位數,以居屋資格計,估計會較現時全港家庭月入中位數三萬五千元為低。
他亦關注到,即使以此定出售價水平,亦應再注入調節機制,以反映坐落不地區單位的售價差異,否則位於市區的資助房屋單位會變得相對便宜,而被「搶購」。
同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的民主黨議員尹兆堅稱,早在林鄭月娥去年上任時,已向當局提出按照目標申請群組的可負擔能力來計算居屋的售價。據他估算,四百呎單位只應售二百多萬元,才符合一個二人家庭的負擔能力。他又表示,由於居屋申請者入息較低,較大機會需要借盡九成按揭,亦會影響他們可負擔能力的水平。亦有委員舉例指,以現時全港家庭月入中位數約為三萬五千元計算,若以供款佔月入四成、供樓年期二十五年為例,估計一般家庭可負擔樓價達三百五十萬元的單位。
尹兆堅又不反對在定出目標群組的可負擔單位水平後再作微調,以反映不同地區居屋的售價差異,但認為不作為售價的決定性因素,「若不同地區的居屋售價差距是達到一、二百萬元,那就沒有意思;偏遠地區和市區的居屋的售價,最多只差幾十萬元,才是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