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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增土地 港落後周邊地區

2018-07-31    經濟日報
特首林鄭月娥稱大規模填海無可避免,而回顧本港過往及各國均以填海作為增闢土地重要手段,包括荷蘭有五分之一土地由填海而來,近年亦興起水上屋的環保造地方式。 近10年填海面積 不足100公頃 填海造地在香港並非新鮮事情,擁有過百年的填海經驗,而過往將軍澳、東涌、沙田及屯門等新市鎮均由填海而來,不過近10年本港填海面積卻減少至不足100公頃。 反而,周邊地區持續以填海作為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法,包括至今已填海1.4萬公頃、相當於全國面積19%的新加坡,過去除了填海發展濱海灣等商業區外,未來仍計劃填海達4,700公頃;而與本港一河之隔的深圳所公布的填海計劃亦達逾5,000公頃。 至於全球最早進行大型填海造地的國家則為荷蘭,全國逾20%土地由填海而來,涉及面積達5,600平方公里,相當於5個香港面積(1,106平方公里)。 荷蘭浮動房屋 可減影響生態 由於荷蘭屬於低窪地區,當地採用圩田(Polder)技術,即透過興建大型堤壩阻擋海水灌入,然後利用抽水、排水系統將海水排出,以開闢出土地作發展,包括世界上最大的人工島「弗萊福蘭島」,以及位於阿姆斯特丹東面的阿梅爾,屬於40年前透過填海得來,至今已經發展成20萬人居住的城市,提供多達8萬個就業機會。 不過,由於當地憂慮長期填海造成生態影響,故此當地便有工程師和科學家團隊設計「浮動房屋」,概念類似船屋,隨着水平面升降而改變,但藉着樁柱插入水底作支撑房屋的住戶不會感到搖晃,除了適應荷蘭本身的低窪的地理環境外,亦可以減少對自然生態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