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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申手令入山頂「豪華劏房」

2017-04-11    明報
本報昨日報道,山頂加列山道「龍庭」有最少3間獨立屋被「一劏四」出租。屋宇署在報道刊出後回覆本報稱,會啟動向法院申請手令的程序,以便入屋視察。另外,有測量師估計獨立屋被「一劏四」分租後,應課差餉租值應有所上升;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如有需要會更新有關物業的估值。 差估署:有需要會更新估值 屋宇署發言人稱,接獲舉報後曾前往龍庭,但未能入內視察;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2(1B)條,該署現正啟動向法院申請手令的程序,以便進入相關單位視察,並已向有關業主發出「擬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通知書」。差估署發言人稱,一般而言,若有資料顯示某個物業的狀况與估價資料有出入,署方會作出適當跟進;如有需要,會更新有關單位的估值。 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副主席林增榮稱,獨立屋原只可租給一伙人,「一劏四」後可分租予四伙,業主的租金收入會增加,應課差餉租值理應上升;不過,獨立屋與一般樓宇單位估值方法不同,因獨立屋通常會附帶花園、車房、天台,會所亦會有不同設施如游池等,未知獨立屋分劏後該些設施如何分配,難以簡單計算應課差餉租值。 本報估算 政府每年少收10萬差餉 本報翻查差餉物業估價署物業資訊網的2017/18年度估價冊,發現署方仍以每間獨立屋為單位為龍庭估價。該網顯示,1至3號獨立屋現時租值估價分別為2,184,600元、2,079,600元及2,076,600元。本報以簡單方法計算,假設3幢「一劏四」獨立屋,每個單位均以最低價月租6萬元租出,一屋四伙每年租金收入2,880,000元,較署方估價低32%至39%,以本年度差餉徵收率5%計,估計政府就3間屋(共12個「劏後單位」)合共每年少收逾10萬元差餉。 明報記者 張煒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