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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欖郊園研建屋 漁護前高官反對

2017-02-06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認為大欖郊野公園近大欖隧道收費亭旁約170公頃地皮可考慮建屋,但必須評估該選址的生態價值再決定。有份參與規劃大欖郊野公園的漁護署前助理署長王福義表示,生態價值只是規劃郊野公園的條件之一,又稱大欖東北角是郊遊好去處,符合被劃為郊野公園的條件,看不到理由被剔出發展。 生態價值未必高 但屬郊遊好去處 本報向發展局查詢政府研究開發郊野公園選址最新進展,至截稱前未獲回覆。 王福義對本報表示,政府規劃郊野公園考慮三大元素,包括生態價值、景觀及審美價值,以及康樂潛力。他承認大欖郊野公園東北角的土地生態價值未必很高,但該處接近大欖轉車站,適合市民康樂活動,故政府於轉車站旁興建停車場,亦有樓梯通往郊野公園,目的是吸引市民行山,若建屋便會令該入口消失。他又說大欖郊野公園佔地逾5400公頃,但只有4、5個入口,東北角是該區唯一入口,而該處大部分土地是集水區,若發展須考慮減少集水量問題。 發展須考慮影響集水量 王說本港24個郊野公園各具特色,以岩石嶙峋的獅子山郊野公園為例,並不符高度生態價值條件,但獅子山是香港的「背景」(backdrop),亦是重要的城市天際線,具有景觀價值,故被劃為郊野公園。他續說,政府於1970年代末規劃本港大部分郊野公園,將公園土地分成保護(protect)、維持(maintain)及恢復(restore)3類,大欖東北角的郊野公園邊陲地,屬於應改善的土地,「該地不時發生山火,以致生態價值不高,是因為政府未做好恢復的工作,用來發展是說不過去的」。 大欖郊野公園東北角被大片自然保育地帶土地包圍,佔地約306公頃。王福義表示同意政府說法,社會可討論開發郊野公園,但不明白為何政府「有咁多土地唔搞係都要搞郊野公園,係都研究(大欖東北角)周圍的土地先」。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上周帶傳媒觀查大欖隧道收費站以西一幅土地,該地位於大欖郊野公園東北角的邊陲位置,李少文說該地本來是淡水濕地,擁有高度生態價值,惟2008年被人倒泥及砍樹,以致生態價值大降。他批評政府執法不力,「現在就話土地無生態價值,想用來起屋,其實是政府未有保護土地,非常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