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7
明報
4個大男人晚飯,話題天南地北,講講下又去到一條老問題,就是「阿媽同老婆一齊跌落水,她們又唔識得游水,救邊個先?」
這條問題我有一個大家都會接受答案,不過,並不是我想出來,而是家母在我讀中學時教我怎麼回答,家母話如果事發時我老婆仍然年輕,仍未有小孩,就應該救佢,放棄老婆,因為我沒有牽掛,可以再娶一個老婆;但如果在事發時我們已經有小孩,就應該放棄佢,救我老婆,否則,我們的小孩就會失去母親,即使我可以再婚,對小孩成長仍然有負面影響。
救母還是救妻 視乎自己情况
不過,從來沒有人向我問我這個問題,所以,我的答案仍然未講過畀任何人知道,即使我心中有一個既定答案,但我亦曾經考慮過,如果再結婚的費用很貴,即使我老婆年輕,究竟是否應該救阿媽,但我唔敢問阿媽。
SSD或迫業主放棄自住物業
在以往,倘若有業主多買一層還未建成的新樓,其間經濟情况轉壞,樓市形勢逆轉,那位業主必須要放棄一個物業,就會好似我阿媽話放棄年輕的老婆一樣,會放棄新買入的住宅單位,保留自住單位,即使損失了新樓的訂金,但仍然是可以接受,甚至不太影響生活質素,但自從有了SSD之後,當樓市轉壞,那位業主如果放棄新買住宅單位,他是要付新樓的SSD,所以他別無選擇,一定要放棄自住單位,換句話說,即是政府教人唔好救阿媽。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