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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分租 需業主首肯

2017-07-17    經濟日報
二房東在港是否合法?租客如果要做二房東分租,事前必須先得到業主同意,否則便屬違反租約。 分租受制原租條款 分租是指租客將物業全部或某部分分租予其他租客從而賺取租金收入,地產代理監管局曾提醒業主及租客,若原租約訂明禁止分租,除非事前已獲業主書面同意,否則租客不可將物業分租。 此外,分租約的條款一般會受制於原租約的條款,例如分租約的租期不能夠超越原租約的租期。如果業主沒有禁止分租,租客亦得到業主同意,則不算違反租約。 不過一般來說,業主通常都禁止租客分租,因為第三房客並不是由業主自找,難以保證租客的質素;又假如二房東分租時,是將單位分租予多個租客,那單位就會加快變殘,故此,作為租客亦要找方法保障自己,最好在承租單位時,透過查冊得知出租者是否業主本人,從而核實對方的身份。 若得知對方是二房東,最好先嘗試聯絡大業主,以確保二房東並沒有違反租約分租,從而減少租屋時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