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0
經濟日報
地產代理監管局加強規管地產代理的銷售紀律,尤其重視代理於新盤的代客墊資買樓問題,有代理因而被罰1萬元,以及暫時吊銷牌照7日。
地監局5月處理12宗研訊
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網頁資料顯示,截至5月31日,局方於5月份已處理12宗研訊個案,當中有多宗與一手新盤市場地產代理的行為相關,包括代客墊資買樓、錯誤資料廣告,以及未與發展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便提前銷售宣傳等。
當中有代理被指,提供或提出提供貸款予一手樓盤的準買家,最後被判罰款1萬元,並要暫停牌照7日,以及被譴責及須持續進修。
代理觸及違規事項亦五花八門,部分只須繳交罰款了事。其中有代理違反承諾,未有實行準買家要求通知賣方的視察物業,局方罰該名代理進行維修,亦有代理向業主收取繳作租金的印花稅金,但於規定時間內未幫助繳付,被罰2,000元及譴責。
另外,有代理公司在收取放盤超過3年後,仍備存該物業的放盤紀錄,因而被譴責及罰款8,000元。另一代理行亦未按賣方指示的價錢宣傳放盤,結果被譴責及輕罰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