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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29, 2024 星期五 多雲 26° 77%

何濼生:減少出租公屋 不符香港所需

【明報專訊】衣食住行中,「住」通常佔住戶支出的最大部分。如果住的問題解決了,民生問題就解決了不少。2014至15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住屋開支所佔的比重達34.29%,明顯高於食品(含外出用膳)所佔的27.29%,和交通所佔的7.98%;衣履其實十分耐用,因此在每月支出中僅佔3.21%。對於薄有積蓄的長者,如果住房問題已解決,生計上的憂慮亦自然大大減少。因此,特首梁振英視房屋為政策中「重中之重」。 然而,政府應如何為市民解決住屋問題呢?有意見認為應增加自置型資助房屋、減少出租公屋。理由包括:可讓受惠市民分享房價增值的好處;自置居所人士對社區歸屬感較高亦會變成穩定社會的力量;政府再不用長期負擔公屋的維修費和管理費,還可收取差價和物業稅;業主對自己擁有的物業會更珍惜和善用等。 回補賣掉的公屋 要付出建築成本 筆者對這些好處都認同,但談好處之餘也須談壞處。首先,若要遷就輪候冊上的人的購買力定價,政府給每個單位的補貼自然十分巨大,巨大補貼必會大大提高單位的吸引力,以致鼓勵更多人輪候公屋。輪候公屋的人除了急需解決住屋問題的人,還會包括追求財富的人。 我最不以為然的是:若單位售出了,政府手上就少了一個可以服務目標群體的公屋單位。要補回這溜走了的公屋單位,政府要付出地價成本和建築費。當地價成本和建築費上升,省去的維修費和管理費、乃至多收了的差餉,都很難與之比擬。 宜兩條腿走路 租公屋售居屋 我看過數字,記得1996、1997年間租戶退還的公屋單位每年約有1萬個,而即使今天,租戶退還的公屋單位每年仍有約7000個。這些循環再用的單位,為輪候冊提早上樓的功能不能忽視。我認為兩條腿走路,既有出租公屋又有出售居屋最符合香港的需要。我同時認為政府不宜以共享資產增值為由廉售珍貴的土地資源。 但居屋售價確然應改為與住戶入息中位數掛鈎,如住戶入息中位數的10倍。這會導致出售價比目前與市價掛鈎的售價更低。但筆者會要求地契列明單位只能轉售給合資格的目標群體人士。如此,便不再需要先補地價才轉售。 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何濼生 濼觀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