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過去香港採取「定期賣地」制度,在亞洲金融風暴後,在2002年底至2004年初兩度暫停賣地,之後轉為勾地制至2013年3月底,並由政府主動賣地。自2010年底起全數以招標方式售地。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建議,政府增加彈性,在發現發展商志在必得去取得某些地皮,如1970年代置地力爭現時怡和大廈用地,可轉用拍賣機制。如果一味只用招標賣地,他認為欠彈性,並不太好;如果全面轉用公開拍賣,一方面在市場氣氛熱烈,地價愈搶愈高時,卻因未必達到最高價水平,反而影響庫房收入。
施永青又稱,目前樓價之高,要重回市民可上車負擔範圍的話,樓價最少要跌六七成及觸發負資產才行,去改變當前的招標制度及不斷加辣非解決問題之道,而是去建立特殊的市場,限制某些土地去供應市民可負擔的樓房。
梁志堅:公布第二出價 對地價影響不大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認為,公開拍賣既存在發展商於淡市下只需叫高一口價就取得土地,影響庫房收入,亦會出現不斷叫高一口價去令地價不斷推高,影響中小型發展商投得地皮機會,最終市民更難買樓;招標則迫使發展商提高預算爭勝。
他認為目前出現中資高價搶地,與不熟悉香港樓市運作及融資成本廉宜有關。他相信,真正解決市民買樓上車難題,最終要循增加土地供應、增建公屋和居屋去着手。至於仿效新加坡公布出價第二、第三高做法,他認為有助增加透明度,令競價者知道彼此的距離及競爭,但是對最終投地價錢影響不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