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資者借銀行私人貸款買樓,銀行界相信有關個案一直存在,因為貸款用途難以追蹤。大新銀行(2356)產品部總經理及主管鄧子健稱,銀行一般會在審批時查詢客戶借款用途,但批出貸款後根本無法查證實際資金去向。但他質疑,借私貸買樓這做法,實際上未必可行。
銀行一併計算供款入息比率
鄧子健表示,銀行在審批私貸時,會查閱信貸資料庫及土地註冊署資料,以了解客戶是否有其他債務。若客戶同時有申報按揭,銀行會一併計算其供款與入息比率(DSR),故有機會不批出貸款。
資深地產分析員林一鳴稱,若借款人本身同時有其他債務在身,銀行給予的私貸年息未必吸引,難以低至能與按息競爭的水平,可能達到10厘或以上,甚至因為觸及銀行自身的DSR上限,因此無法批出貸款。
有債在身 私貸年息未必吸引
金管局於2014年給出私貸DSR不高於70%的建議,是鑑於家庭債務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已升穿61%,當局憂慮假設經濟衰退,市民會無法負荷。而截至今年3月,家庭債務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已升至67.1%,遠超1997年底的48.3%水平。
林一鳴稱,若樓市買家背負太多債務,一旦樓市調整,或經濟下滑以致收入減少,還款壓力便更大,壞帳有機會增加。他表示,留意到近日銀主盤增加,撻訂宗數亦上升,估計是買家在入市前,過度輕率地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