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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7, 2024 星期五 短暫陽光 21° 70%

多建居屋 誘逼富戶遷出公屋

房屋委員會屬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明日討論修訂公屋富戶政策,逼使更多富戶騰出單位予基層輪候公屋的人士。由於並非所有富戶都買或租得起私樓,當局宜確保有充足的居屋供應,來應付這些人士的需要,提供他們誘因去遷出,總比最後逼遷為好。   房委會的建議一鬆一緊,緊的是以「單軌制」取代目前的「雙軌制」,即是任何公屋住戶的資產或入息超過當局所定下的限額,都要交回公屋單位,不像現時資產和入息兩者都超過限額才須遷出。   鬆的是大幅提高資產和入息限額水平,把現時續住公屋的最高入息限額由輪候公屋入息限額的四倍,提升至五倍,至於資產限額則由八十四倍提升至一百倍。   騰出單位予板間房基層   以一個四口之家為例,現時的輪候入住公屋每月入息限額是二萬六千六百九十元,在新安排下,這個住戶資產要達二百六十六萬九千元,或者月入超過十三萬三千四百五十元,才會面對「逼遷」,而這樣的收入水平,已經成為脫離基層、位居中產的「超級富戶」。   現時大量基層人士住在板間房,環境惡劣,租金負擔又重,輪候公屋人龍不斷加長,由申請到最後獲得分配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已經由三年迅速增長到四年半。要求一些有能力租住私樓或自置物業的原租戶遷出,騰出單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入住,是公平合理的做法。   不過,在強逼這些富戶遷出時,基於人道上的考慮,須避免他們離開公屋安樂窩後的居住和生活質素大幅下降。現時一些富戶不願遷出,原因是所住公屋單位「租廉物美」,就算付出貴幾倍的租金,都未必住得到同區相同面積的私樓,這還未顧及居住多年建立的鄰里關係。   搭好富戶自置居所階梯   當局豁免年滿六十的長者受富戶政策影響,合乎人情道理,在計算入息上限方面,房委會引用政府統計數據,指出月入十三萬多元的四口之家,在全港這類家庭中,屬於最高薪的百分之四,這樣的家庭在港島區租住實用面積約四百方呎的私樓,平均租金開支只佔其入息的百分之十一,如果租住新界私樓,租金開支更不及入息百分之七。這個限額相當寬鬆。   當局一向有透過公屋住戶較易申請居屋的措施,來誘使他們自置物業騰出單位予輪候冊人士,現在當局要收緊富戶政策,會逼使更多富戶考慮自置居所。以目前的樓價來看,私樓確是不容易負擔,但是這類家庭足以應付居屋首期有餘,供樓也不致太吃力。   問題關鍵在於當局須有充足的居屋供應來應付需求。專供公屋住戶和合資格輪候人士申請的綠置居,首個屋苑今天攪珠,超額申請達十七點七倍。雖然有很多申請人會放棄認購,但是仍然反映資助房屋求過於供。當局須加強供應,就可以騰出更多公屋單位來縮短輪候年期,早日讓真正有需要者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