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8
明報
【明報專訊】對於林鄭月娥在政綱上提出居屋出租試驗計劃,研究容許25萬個未補地價居屋單位透過社企放租。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認為,計劃構思雖好,但執行上有極大困難,包括需要先修改《房屋條例》,而且計劃下的受惠對象、租金水平等亦難以「劃線」處理,更會引起社會質疑是雙重資助居屋業主。
黃遠輝說,房委會過去亦曾討論如何活化未補價的居屋單位,但因《房屋條例》下已清晰列明,未補價居屋單位不能出租、分租或出售,認為即使推出有關的試驗計劃,亦或需要涉及修例程序。另因有關居屋未補價,不太可能收取市價租金,應以市價再提供補價折扣率釐定租金,但若租金水平太低,未必吸引到業主放租,但如租金水平太高,亦達不到協助有需要家庭的原意;此外亦會引起雙重資助居屋業主的質疑,因此相信計劃在執行上存在極大困難,可提供予市場的單位不會太多。
團體恐杯水車薪
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主席郭德亮認為免補地價出租居屋對業主有一定吸引力,然而由於林太的計劃限制業主只可以透過社企出租,將限制客源,減低吸引力。他又認為未補地價而又空置的居屋數量不多,供應有限,未必能紓緩私樓租金升幅。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何智聰本身是居屋住戶,家人亦無為單位補地價。他認為大部分未補地價的居屋都是自住,空置率不高,「究竟有幾多單位可以釋放出來?可能是杯水車薪,無法根本解決基層住屋問題」。